来源:保山警方
近日,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象达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猴子”,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辨认,确定该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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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细致检查,蜂猴毛发完整、行动灵活,各项生命体征均正常,未发现受伤或疾病迹象。民警第一时间联系象达镇综合服务和保障中心,将蜂猴放归自然。
警方提醒
守护绿水青山,守护共同家园,我们在努力,希望广大群众也积极参与,一起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提 供:龙陵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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