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7日晚,贵州省兴义市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灭门惨案,时任兴仁县县长的文建刚及其妻子、儿子、岳母、姐姐和保姆在家中遇害。案件发生后,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文建刚,1964年9月出生,生前系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人民政府县长。他早年从政,后因儿子患病需高额医疗费而下海经商,积累了千万身家。2002年,他重返政坛,出任兴仁县县长。任内,他以铁腕手段整治小煤矿、推动旧城改造,虽赢得部分民众支持,但也树敌众多。
案发当晚,文建刚一家居住在兴义市崇义街的一栋三层别墅内。别墅装有电子报警系统,但凶手事先破坏了该系统,得以潜入屋内实施犯罪。凶手杀害了文建刚及其家人后逃离现场。
次日早上7时左右,文建刚的司机像往常一样开车去接他,发现异常后报警。接到报警后,大批警员迅速赶到现场,封锁了案发区域。警方在现场发现文建刚一家六口均已遇害。
这起惨案引起了公安部和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当天就派出了由7名国内顶级的刑侦专家组成的专案组,坐镇指挥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进行了大量走访和调查工作。
在侦破工作陷入困境时,一条重要线索浮出水面。有群众反映,一个叫曹辉的人在案发当晚两次到过文建刚家。侦查人员马上展开调查,获知曹辉住在兴义市桔山办事处金水南路。经过缜密的侦查,证据逐渐指向了曹辉。当侦查人员出示相关证据时,曹辉承认了自己杀害文建刚一家的罪行。
2006年12月1日,曹辉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兴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曹辉,1964年12月24日出生,捕前系兴义市嘉年华会所员工。他从小就是当地一个“小混混”,高中还未毕业就走上了犯罪道路。
1983年,他因犯有流氓罪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后于2000年5月刑满释放。出狱后的曹辉,由于过往的犯罪记录,难以找到一份正当的工作,只能靠家里人的资助勉强维持生活。曹辉因生活困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于是对文建刚家实施了犯罪。
2007年12月27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曹辉抢劫、故意杀害兴仁县原县长文建刚一家六口案。法院审理查明,曹辉实施犯罪后逃离现场,抢得财物若干。
法院同时查明,曹辉还曾实施过其他抢劫行为。法院认为,被告人曹辉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依法严惩。法院遂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曹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原告经济损失共3.9万余元。
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县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共450余人旁听了公开审理。2011年10月19日,曹辉被处决。这起震惊社会的灭门惨案终于画上了句号,但它留给人们的伤痛和思考却久久无法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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