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光伏联播)
9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江西省电力市场规则(试行4.0版)》。
该规则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2025年9月江西电力现货市场调电试运行期间参照执行。
细则规定,市场初期,为保障江西省零售用户价格平稳,并考虑售电公司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建立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机制。各售电公司月度平均度电批零价差上限为10元/兆瓦时,高于10元/兆瓦时的部分进行零售市场超额收益分享,超出部分的零售收益由售电公司与其服务的零售用户按2:8比例分享,售电公司超额收益返还费用按对应服务的零售用户结算电量比例返还。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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