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于2025年9月25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及杭州中心支公司被罚。

阳光财险浙江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处以4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徐宗康被处以7万元罚款。

此外,阳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和杭州中心支公司均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的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13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张明会和周九天则分别被处以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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