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入没成本票,利润全是虚的”,这是多数企业老板的共同焦虑。在日常经营中,成本票缺失如同附骨之疽,让企业陷入 “账面盈利实则亏损” 的困境。
成本票不足的直接后果,是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虚增,需按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税款。以一家年营收 1000 万的贸易公司为例,若因成本票缺失导致账面利润多计 200 万,仅企业所得税就需多缴 50 万,这对企业而言,无疑是沉重的资金压力,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与后续发展。
面对成本票不足的难题,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可以有效的解决。其核心逻辑是:将企业无票支出的业务拆分给个体户,个体户以核定征收方式缴税,年开票 440 万,个税核定仅 0.5%,享受核定征收,没有成本发票的需求,直接按照收入*核定的税率计算要缴纳的税费,大幅度降低整体税负。
在税收园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年开票440万,个人经营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个税0.5%,综合税负2.8%完税。
个体户不强制要求设立对公账户,可以直接通过法人私卡收款,注意专门用一张卡,不要公私混淆。
不少企业对个体户方案存在误解,认为个体户核定征收是不合规的。其实,个体户基于真实业务承接,有完整的合同、资金流、成果证明,开票是业务开展的自然结果,属于合法行为。只有坚守业务真实性原则,才能合理合规的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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