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深化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指引》中指出,学校应留存每批大宗食材的供货清单,供货清单上应有供应商盖章或签字。应记录大宗食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二年。(东方视频 刘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