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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或许会延迟抵达,但从不会真正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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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七个月的等待,重庆那起女子遛狗未拴牵引绳并殴打路人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经法院一审判决,涉事女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目前已被收押于看守所,正式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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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司法程序的终结,受害者也首次对外披露了完整的判决文书内容,还原了整个事件在法律层面的认定过程与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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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大致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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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晚上十点左右,在重庆市某居民小区内,一名男性住户正牵着自家宠物犬进行日常散步。途中,他遇到了两位同住该小区的女性业主也在遛狗——但她们所带的柯基犬和哈士奇均未佩戴牵引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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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男子从旁经过时,两只脱缰的犬只立刻朝他的方向冲去。为了避免发生犬类冲突,男子迅速将自家狗抱起,并加快脚步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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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那两只狗并未停止追逐行为。出于对公共安全的考虑,男子转头向狗主人提出建议:遛狗应遵守基本文明规范,务必使用牵引绳,并请她们管好自己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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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型较小的柯基犬主人随即将其抱起控制住,但哈士奇的饲养者却不仅没有约束爱犬,反而情绪激动地反唇相讥,对男子出言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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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而言,深夜十点多已是多数居民休息时间,部分人选择在此时段放松狗绳让宠物活动片刻,虽属常见现象,但也需保持高度警觉。一旦发现他人靠近,理应主动规避风险,防止惊扰或威胁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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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名女子非但毫无歉意,还率先发起言语攻击。面对如此态度,男子难以接受,双方随即爆发口角。为保留证据,男子当场开启手机录像功能,记录下对方咄咄逼人的言行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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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始料未及的是,争执很快升级为肢体冲突。起初仅为推搡拉扯,紧接着,女子突然抬手猛击男子面部一记耳光,力度之大甚至导致其耳机瞬间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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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低头寻找耳机的同时大声斥责对方暴力行为,岂料女子情绪彻底失控,猛然抢过他的手机,直接砸向其鼻梁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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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击瞬间造成鼻部大量出血,男子感到剧烈疼痛与眩晕,随即倒地无法起身,并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而女子见状竟也模仿性地躺倒在地,试图营造自己受害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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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过程中,柯基犬主人曾试图将哈士奇带离现场,但男子为确保证据链完整,明确要求暂时留置涉事犬只。不料此举动激怒哈士奇主人,她再度上前抢夺手机并对男子实施二次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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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奋力反抗欲夺回设备,却被再次击中鼻部,伤势进一步加重。不久之后,警方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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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被起诉、伤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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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男子前往医院接受全面检查,诊断结果显示其鼻骨、双侧鼻中隔以及上颌骨额突多处骨折,属于典型外力所致的结构性损伤,需住院治疗并长期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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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整个治疗期间,女子始终未曾露面探望,更无任何道歉表示。万般无奈之下,男子决定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事件全过程,呼吁社会关注文明养犬与人身权利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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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震惊的是,他随后竟收到法院传票——女子反过来起诉他侵犯名誉权,声称其所发布的视频内容存在歪曲事实的情况,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律师费用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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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此事本有回旋余地,若女子能在事发初期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赔礼道歉并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矛盾未必不可调和。但她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应对,既无悔意又态度嚣张,彻底激化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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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系列行为坚定了男子依法维权的决心。最终,经权威机构多次复核鉴定,确认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偏曲及双侧鼻骨断裂等伤情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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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分析指出,此类创伤特征符合由薄型钝器以接近直角角度一次性强力冲击鼻根区域所致,作用方向自右上方斜向左下方,具备典型的外部暴力打击特征,评定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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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施暴者的违法行为已触及刑事追责门槛,不再局限于民事纠纷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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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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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事件表面看似清晰,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取证难点。由于男子拍摄视频的角度限制,未能完整捕捉到关键击打动作的具体细节,这成为女子及其代理律师提出无罪抗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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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辩护主要围绕三点展开:一是指控男子陈述与视频画面存在出入;二是质疑其叙述前后矛盾、夸大情节;三是主张伤情系在防御性格挡过程中意外形成,并非主观故意为之,且无目击者能明确指证其存在蓄意伤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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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以为凭借证据盲区便可逃避法律责任,却低估了现代医学鉴定技术的精准程度。通过对伤口形态、受力轨迹及组织损伤模式的深度比对分析,司法鉴定机构最终锁定了致伤源与行为人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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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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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人证言的问题,警方亦进行了严谨评估。证人A即柯基犬主人,与女子并无深交,仅因平日遛狗偶遇而相识,彼此宠物间较为熟悉,当晚才临时结伴放绳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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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B和证人C均为途经现场的普通居民。三名证人在笔录中均未直接目睹男子鼻血流出的瞬间过程——一方面受限于夜间光线昏暗,另一方面A虽身处现场,但注意力集中在犬只身上,未能看清具体打斗情形;B与C到达时,男子已坐地报警,冲突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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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所有证人均一致证实:女子倒地行为系自行躺下,并非受到他人推搡或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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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扭转局势的关键证据来自第四项——警方依法扣押的女子本人手机。在其存储内容中,赫然发现一段由她本人录制的现场视频,清楚记录了她挥臂击打男子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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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键的是,在微信聊天记录中,警方提取到她在案发后第一时间与朋友交流案情的文字信息,其中包含“我就是气不过他拍我”“我录了他也一段”等内容,充分暴露其主观报复心理与行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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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可能是出于赌气而录制视频作为“反击筹码”,却不料亲手留下了无可抵赖的犯罪实证,彻底瓦解了其无罪辩解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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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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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七个月的侦查、审查起诉与庭审程序,该案于近日迎来终审裁决。法院综合被告人供述、多名证人证词、双方提交的视听资料、法医鉴定报告等多项证据材料,进行全面评议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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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被告人明知自身行为可能侵害他人身体健康,仍故意实施暴力打击,导致被害人遭受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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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其拒不认罪、无悔改表现,且在事件后续处理中采取反向诉讼手段试图压制受害者发声,主观恶性较深,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女子已被送往看守所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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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整起事件的发展脉络,原本只是一次邻里间常见的轻微摩擦,却因一方缺乏基本素养与情绪管理能力,最终演变为一场代价沉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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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本身已是违反《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违规行为,社会共识早已形成。尽管深夜人少,允许宠物短暂自由活动可以理解,但前提是必须随时准备干预,尤其是在遇到其他行人时,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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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恰当的做法是立刻收紧牵引绳,避免引发误会或恐慌。而非逞一时之快,用言语挑衅甚至动手伤人,将小事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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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倘若当时双方都能退让一步,这场悲剧根本不会发生。现实中不乏因琐事争执升级导致命案的惨痛案例,归根结底都是“不肯低头”酿成的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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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它提醒我们:规则意识不可缺失,情绪控制至关重要,法律底线不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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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每个人都能从中汲取教训,学会尊重他人、敬畏法律,共同维护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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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抖音@重庆上筑遛狗打人受害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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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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