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潮阳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潮阳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情况,讨论通过关于接受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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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文玲, 副主任詹少龙、陈大立、陈佐中、吴贻贵、郑红颖、林楚民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马文玲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游坤色,区法院院长颜映丰、区检察院检察长杜海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区人大机关各部门和各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潮阳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报告,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改进宣传教育方式,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游坤色代表区政府作表态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免职有关议案。会议根据区法院的提请,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马文玲代表区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会上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宪法宣誓。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接受部分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五届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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