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宁县网安大队接到线索,一名拥有3.7万粉丝的网络主播涉嫌为电诈犯罪活动引流

经查,该主播于8月下旬发布了一则视频广告,声称参与“简单小活动”日赚45至180元,并引导粉丝通过特定方式联系客服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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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关注该主播的本地居民杨某信以为真,按视频指引操作后,被骗7.5万元。警方随即传唤违法行为人刘某到案。

据刘某交代,此前有陌生人通过平台私信联系她,以“短视频软广合作”为名,要求她发布该段推广内容,并支付了600元佣金,其在未核实广告内容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情况下,为牟利直接发布推广视频。

公安机关指出,刘某作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网络主播,未依法履行对广告内容的审查义务,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客观上为诈骗活动提供了推广帮助,并造成群众财产损失。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600元的处罚。

来源:宁夏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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