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针对任何主体的法律意见,不成立任何“律师-客户”关系,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

笔者在之前的文章和视频中讲解了科技公司出海美国的身份规划,在中进一步讲解了在美国设立公司为创始人办理O1签证的问题。从本期开始,我会撰写系列文章并录制视频,全面讲解中国初创公司如何从0到1出海美国,包括注册设立公司,设计股权架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创始人及员工工签、身份规划,天使轮、种子轮及后续融资等过程中会涉及的法律问题。由于笔者的身份是美国加州律师,所以讲解主要围绕美国联邦法或者加州法律展开。但“出海”本身就跨越多个司法管辖区(jurisdiction),因此讲解过程也免不了会涉及对中国大陆、开曼(Cayman)、美国特拉华州(Delaware)等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的讨论,并且由于创始人在国内往往也有开设、运营公司的经验,因此有时还会重点对比中国和美国相关法律的一些区别。再次强调所有文章及视频均不构成针对任何主体的法律意见,也不成立任何“律师-客户”关系,如有法律咨询需求请同笔者或者其他法域专业律师进行联系,谢谢!

本文内容也以视频的形式进行了呈现,觉得“太长不看”的朋友也可以直接在我的视频号AttorneyVivi上观看本期视频或观看往期视频: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出海美国”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可以是直接在美国设立公司开展业务,也可以只是将美国作为自己的销售市场,抑或是从美国招聘员工作为研发中心,又或者是从美国投资人手里拿到投资等等。对于出海美国的公司而言,也并不是必须以美股上市作为终极目标,实际上,美股上市的融资能力可能比较有限,反倒是如果能有幸像Scale AI一样被Meta这种巨头斥巨资收购远比上市爽歪歪【1】,但鉴于只有公开上市的公司架构我们才能得以窥见,因此本系列不妨就从两家纳斯达克上市的科技公司小马智行【Pony.ai,上市主体为Pony AI Inc.,股票代码为PONY】和文远知行【WeRide,上市主体为WeRide Inc.,股票代码为WRD】的招股书出发,来看看出海美国的中国科技企业集团是如何搭建全球公司架构的。这两家公司有着颇多相似之处,诸如都是智能驾驶领域的科技公司,都将开曼公司作为上市主体,都曾采用VIE架构、后又拆除VIE架构,都在香港和美国特拉华州设立公司,同时又在加州设立特拉华公司的分支机构作为美国境内的运营主体,创始人都有着美国留学和工作经历等,非常具有代表性,所以我将这两家公司放在一起进行讨论。

一、什么是VIE架构以及拆掉VIE后的架构

VIE架构诞生的背景我把它归结为4个字:“既要又要”——中国企业集团想在境外上市,必须要在境外注册公司,但对于我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内的行业,外国公司又不能直接投资持股境内公司,为规避这一点,只能被迫以“协议”的方式来控制境内的运营实体。

常见的VIE架构一般是由创始人、投资人以及员工持股计划ESOP(Employee Stock OptionProgram)共同持股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公司(如果美股上市的话,开曼公司一般也是上市主体),再在香港设立由开曼公司全资控股的持股公司,香港持股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全资子公司,此即WFOE(Wholly Foreign-Owned Enterprise,外商独资企业),WFOE通过境内实际运营业务的公司即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变利益实体签署【《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授权委托协议》、《配偶同意书等】系列协议【2】来间接达到控制境内运营实体的目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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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原本既要又要的结构,在现在这个特殊国际环境之下反而变得两面都不讨好【这部分内容恐有些敏感,为防4o4,笔者将单独放在下篇文章中进行讨论】,所以现在不少原先搭建好VIE架构的公司出于种种原因选择会拆除VIE架构。

通过终止系列协议等操作拆掉VIE架构后,原VIE实体一般就成为原WFOE的全资子公司,原WFOE100%的股权来直接体现其对境内实际运营主体控制权,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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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马智行文远知行的实操

1、小马智行

小马智行于2024年11月27日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根据小马智行的招股说明书(Form F-1)【3】,小马智行体系内主要公司及成立时间线为:

成立时间

注册地

公司名称

2016/11/04

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

Pony AI Inc.

2016/11/15

美国特拉华州

Pony.AI,Inc.(简称Pony DE)

2016/12/13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Hongkong Pony AI Limited

2016/12/19

中国北京

Beijing (ZX) Pony AI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小马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原VIE 1架构里的VIE】

简称Beijing (ZX) Pony或北京智行

2017/04/01

中国北京

Beijing (HX) Pony AI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小马慧行科技有限公司【原VIE 1架构里的WFOE】

简称Beijing (HX) Pony或北京慧行

2017/04/06【4】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Pony.AI,Inc.(branch)【为Pony DE在加州的分公司】

2017/10/25

中国广东

Guangzhou (ZX) Pony AI Technology Co., Ltd.

广州小马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原VIE 2架构里的VIE】

简称Guangzhou (ZX) Pony或广州智行

2018/01/12

中国广东

Guangzhou (HX) Pony AI Technology Co., Ltd.

广州小马慧行科技有限公司【原VIE 2架构里的WFOE】

简称Guangzhou (HX) Pony或广州慧行

2019/06/19

中国北京

Beijing (YX) Pony AI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小马易行科技有限公司【拆VIE架构后的母公司1】

简称Beijing (YX) Pony或北京易行

用时间轴的方式呈现如下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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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智行上市时整个体系的架构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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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WFOE:北京慧行 广州慧行

原VIE:北京智行 广州智行

拆掉VIE后对应的100%持股母公司:北京易行 广州慧行

由上图可见,小马智行采用其开曼公司Pony AI Inc.作为整个体系的母公司以及美股上市主体,100%持股香港公司Hongkong Pony AI Limited和美国特拉华公司Pony.AI,Inc.,再用香港公司在境内注册了两家WFOE(Wholly Foreign-Owned Enterprise,外商独资企业)——Beijing (HX) Pony(北京慧行)和Guangzhou (HX) Pony(广州慧行)。此外,从招股书中还可以看出,小马智行原本采用了VIE架构,即两家WFOE通过系列协议分别控制两家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变利益实体)——Beijing (ZX) Pony(北京智行)和Guangzhou (ZX) Pony(广州智行),但该VIE架构已经在2024年2月拆掉,拆掉VIE后的架构即如上图所示,原VIE实体北京智行和广州智行分别成为北京易行【6】和广州慧行的全资子公司(wholly-owned subsidiary),北京易行和原WFOE广州慧行以100%的股权来体现其对境内实际运营主体北京智行和广州智行的控制权。小马智行拆掉VIE架构后,2024年4月22日就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发放的如下《关于Pony AI Inc.(小马智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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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远知行

2024年10月25日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文远知行也是采用了与小马智行类似的架构,根据其招股书【8】,投资控股公司【9】WeRide Inc.于2017年3月13日在开曼群岛成立,作为整个体系的母公司和上市主体,WeRide Inc.全资持股香港公司WeRide HongKong Limited(为不参与日常经营的持股公司【10】)和美国特拉华公司WeRide Corp.(主要是用于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11】),再用香港公司在境内注册了WFOE——Guangzhou Wenyuan Zhixing Technology Co., Ltd.(广州文远知行科技有限公司)。文远知行原本也是采用VIE架构,即原WFOE广州文远知行通过系列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VIE——Guangzhou Jingqi Technology Ltd.(广州景骐科技有限公司)。

体系内主要公司成立时间线:

成立时间

注册地

公司名称

2017/03/13

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

WeRide Inc.

2017/02/23【12】

美国特拉华州

WeRide Corp.(简称WeRide DE)

2017/03/29【13】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WeRide Corp.(branch)【为WeRide DE在加州的分公司】

2017/05/18【14】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WeRide HongKong Limited

2018/01/19

中国广东

Guangzhou Wenyuan Zhixing Technology Co., Ltd.

广州文远知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文远知行)

2018/03/16

中国广东

Guangzhou Jingqi Technology Ltd.

广州景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景骐科技)

后文远知行于2023年3月拆除了VIE架构,从而将广州景骐科技这个原VIE实体作为原WFOE广州文远知行的100%全资子公司,控制权直接由股权体现,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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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VIE架构背后的分析和新思考

这部分内容可能会有些敏感,笔者将其拆出来放在下一篇文章《创业公司出海美国小课堂1番外篇:拆VIE架构背后的分析和思考》中进行单独讨论(以防4o4),主要包括:

1、VIE架构在中美两国的监管风险【涉及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及美国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等】

2、香港注册公司的新考量【涉及美国“America First Investment Policy” National Security Presidential Memorandum【15】、Outbound Investment Security Program(OISP)【16】等文件】

3、科技公司出海美国特别注意:CFIUS &Reverse CFIUS

4、上市主体选择:开曼公司or特拉华公司

脚注:

【1】Meta以 143 亿美元收购Scale AI 49%的股份

【2】包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Exclusive Business Cooperation Agreements)、股权质押协议(Equity Pledge Agreements)、独家购买权协议 (Exclusive Option Agreements)、授权委托协议 (Power of Attorney)及配偶同意书 (Spousal Consents)等。

【3】https://ir.pony.ai/static-files/fc2ddc65-d17a-4847-978d-3942fb116df6

【4】招股书表述为:“...November 2016... In the same month, we incorporated Pony.AI, Inc., a Delaware corporation. We then commenced our U.S. operations in Silicon Valley, California through Pony.AI, Inc.”

加州硅谷分公司(branch)的成立时间为另行查询后获取:https://opencorporates.com/companies/us_ca/4012623

【5】本图为笔者借助AI生成(但AI生成的图时间线是完全错乱的)后又进行了大量调整后制作而成。

【6】注意这里Beijing (ZX) Pony的母公司不再是其原WFOE,稍微做了些调整,而是将Beijing (YX) Pony作为Beijing (ZX) Pony拆VIE之后的100%持股母公司。

【7】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84/c7475493/content.shtml

【8】https://www.sec.gov/Archives/edgar/data/1867729/000119312524186293/d343706df1.htm_10

【9】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10】holding company

【11】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autonomous driving technology

【12】查询特拉华州州务卿网站获取:https://icis.corp.delaware.gov/Ecorp/EntitySearch/NameSearch.aspx

【13】查询加州州务卿网站获取:https://bizfileonline.sos.ca.gov/search/business

【14】查询香港公司目录获取:https://www.ltddir.com/companies/jingchi-hongkong-limited/

【15】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02/america-first-investment-policy/

【16】https://home.treasury.gov/policy-issues/international/outbound-investment-program

本文作者

Vivi Zhao, Esq.

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美国律师,拥有中国和美国加州双律师执业资格,证券、基金从业资格。美国法下主要从事各类移民签证及企业出海美国、start-up投融资、TRO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