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东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茂名市委批准,茂名市纪委监委对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东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东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医保定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东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茂名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茂名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东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茂名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之前相关报道

2025年4月23日

黄东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接受茂名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东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茂名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东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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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明,男,汉族,1975年7月生,广东化州人,1998年11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体育学院武术专业大学学历,重庆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现任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4.09-1998.07 武汉体育学院武术专业本科学习;

1998.07-1998.11 在家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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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1-2003.03 茂名市化州市纪委工作;

2003.03-2005.04 茂名市化州市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信访科副科长;

2005.04-2008.11 茂名市化州市中垌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8.11-2010.05 茂名市化州市笪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0.05-2010.12 茂名市化州市新安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0.12-2012.09 茂名市化州市新安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化州市委书记助理,2011.11当选十届茂名市委委员;

2012.09-2012.12 茂名市化州市鉴江开发区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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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015.04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茂名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5.04-2016.07 茂名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党组书记;

2016.07-2018.04 电白区委副书记(正处级),2016.12当选十一届茂名市委委员;

2018.04- 电白区委副书记(正处级)、电白区委政法委书记。

2020年12月,任电白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委政法委书记

2021年2月,任电白区委副书记、区长

2021年11月,任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5年4月,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东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茂名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茂名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