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洱海的“星火渔灯”悄然点亮,水天相接处,繁星落湖,如星河倾泻。这般如梦似幻的美景,不仅吸引着游客驻足,也唤起更多人对洱海“母亲湖”的珍视与守护。
9月27日,一场以“洱海保护月”为主题的系列公益活动,在万科·大理·拾叁月艺术中心启幕。活动由万科·大理·拾叁月与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洱投公司”)联合发起,旨在通过科普、体验、互动等多种方式,推动洱海保护走进社区、融入日常生活。
启动仪式上,来自洱投公司、万科・大理・拾叁月、万科物业大理分公司等企业的嘉宾共同为活动剪彩。
活动以“洱海保护科普展”为开端,围绕“缘起·变迁·忧患·新生·生灵”五大主题,系统展示洱海的自然演变与保护历程。现场特别设置了摄影展区,一幅幅由万科·大理·拾叁月业主拍摄的洱海美景,不仅是“家门口的风景”,更传递大家对这片湖水深厚的情感。
洱投公司资深讲解员带来《洱海“星河”的科学密码》生态课堂,从生态系统结构到外来物种影响,以通俗语言讲解专业内容,增强公众对洱海保护的系统认知。
活动还安排了生态微景观瓶制作、星火渔灯音乐会、朴邻节烧烤晚宴等环节,让科普不再单调,而是在互动与欢笑中落地生根。
作为万科在大理打造的一线海景品质住区,万科·大理·拾叁月吸引了许多钟情洱海的“新大理人”安家。“推窗就能看见洱海,保护这片‘家门口的湖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业主张粤强的话道出了许多业主的心声。他2019年开始旅居大理,此次活动中收获的知识让他深感实用:“保护好洱海,对本地人、游客乃至全世界都是好事,我们每个人都该做好自己的事,不给洱海添负担。”
系列活动将持续至11月30日,期间还将开展洱海保护社区课堂、罗时江生态湿地教育、大理洱海科普教育中心参访等系列公众参与活动。
“洱海保护月”不仅是系列活动的集合,更是“洱海保护进社区”理念的生动实践。洱投公司提供专业内容支持,万科·大理·拾叁月发挥社区平台优势,双方共同构建“专业指导+社区参与”的环保新机制,让洱海的“星河”不仅闪耀于夜空,更延续于未来。
记者:张辉 罗秋爽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十三、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五)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六)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七)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八)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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