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波格斗俱乐部关联公司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信息,执行标的54.45万元,执行法院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据此前媒体报道,2024年11月,该俱乐部向警方报案称,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双方曾合作拍摄《八角笼中》,在票房分成上存在争议。

2024年11月21日晚间,@王宝强工作室 发布一则博文称:“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随后,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也发布了相关情况通报。

天眼查显示,“恩波格斗俱乐部”关联公司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恩波,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由恩波全资持股。风险信息显示,2024年11月,恩波所持该公司100万人民币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3年,执行法院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恩波因此案被强制执行72.55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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