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的朱女士四年前因左侧输尿管问题前往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治疗,却在手术中遭遇了左右搞错的医疗失误。医生没有处理有问题的左侧输尿管,反而在她健康的右侧误植了支架。事后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认为四级医疗事故,医院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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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知情同意书清楚写明,朱女士被诊断为左侧肾盂积水伴输尿管狭窄,原定手术是针对左侧输尿管的检查及治疗。然而手术记录却显示,医生实际进行的是右侧输尿管扩张术和检查术。除主刀医生外,手术团队还包括第一助手胡医生和第二助手。术后近两个月,朱女士复查拍CT时才发现这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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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卫健委事后认定,胡医生是本次事故的责任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主刀医生及第二助手未受处分。朱女士不认可该认定及处罚结果,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卫健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2022年7月的处罚是依据鉴定结果按规定作出的,目前朱女士已因异议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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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指出,静安区卫健委根据证据及医学实践,认定胡医生是实际执行操作的手术医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因此未支持朱女士的主张。法院认为卫健委仅处罚胡医生一人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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