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南陵县公安局对近期办理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进行通报:
1、2025年5月15日,南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1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违法行为人曹某某从外省将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至我县弋江镇,非法运输各类烟花爆竹达一千余件。违法行为人曹某某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
2、2025年6月28日,南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在籍山镇某中学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违法行为人陈某某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警方提示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相关规定,在县域禁放区域内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警方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南陵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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