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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是健康、防尘的 “防护盾”

却被有些人当成了逃避交通监管的“小聪明”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

口罩遮挡摩托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梧州公安交警马上采取行动

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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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下午,长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六旺路有一辆用口罩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两轮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接到举报后,长洲大队第一时间对该两轮摩托车展开了调查。经核查,长洲大队确认了违法车辆及驾驶员陈某某,并电话传唤该车驾驶员到长洲大队接受处理。

经了解,驾驶人陈某某担心被“电子警察”抓拍,便耍起了“小聪明”,故意用口罩遮挡车牌。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准驾车型不符、故意遮挡机动车牌号及不戴头盔等多起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并暂扣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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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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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11时40分许,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西江三路有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使用口罩故意遮挡号牌,且车辆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万秀大队根据线索进行核查,确认了违法车辆驾驶人雷某某,并电话传唤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9月28日上午,雷某某来到大队接受处理,并承认了其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大队依法对雷某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作出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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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广大驾驶人

牢记交通法规

自觉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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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张议文

文 字:杨 珊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长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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