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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弘瀚
编辑丨历史国编辑部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

以诚立身,自古为行事之根本,于餐饮行业尤甚。

近几日闹得沸沸扬扬的预制菜风波,终成一场没有赢家的闹剧:罗永浩赢了舆论却深陷“蹭流量”争议;西贝赔了钱又丢口碑,IPO计划被迫搁置。

贾国龙也从“餐饮实干家”沦为“失智老板”,“网络黑社会”的斥骂更成为全网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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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直言:“消费者不是吃不起贵的,是怕花了钱还被当傻子。”

风波过后,其他餐饮品牌也学乖了,要么明确标注预制菜,要么干脆放弃预制菜,转头主打“现做现卖”。

对良知未泯的老厨师而言,“现做自制”的安全,本就该与消费者感知的安全画上等号。

这场诉讼风波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餐饮行业的通病:

一边想借“情怀”“品质”抬高定价;

一边又靠“预制菜”压缩成本,唯独忘了“真诚”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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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老话说得好:食客的眼睛是雪亮的,能糊弄得了一时,糊弄不了一世。

失了诚,再精巧的经营算计,终会在信任崩塌中溃不成军。

1

唐元和三年(808年),长安西市的晨光总比别处来得晚些。当街面的槐树叶还沾着露水,“张记脯肉铺”的幌子已被伙计王二麻利地挂上门楣。

案板上码着的酱色脯肉,是长安人最爱的早食:用黄牛腿肉反复捶打去筋,浸在由酱油、花椒、茱萸熬制的卤汁里腌足三日,再用桑木火慢烤至外皮焦香,切片后配着胡饼吃,是坊市间最寻常的快活。

铺子老板张老三正蹲在门槛上擦刀,刀刃划过石板的“噌噌”声里,他瞥见街对面走来个穿粗布短打的汉子,那是住在平康坊南巷的货郎李茂,只因在家里排行老三,街坊们都喊他“李三郎”。

只见李茂怀里揣着个油纸包,脚步踉跄得像踩在棉花上,往日里挑着货郎担都能健步如飞的人,此刻连站稳都费劲。

“李三郎,今儿怎么没见你媳妇王氏一起来?”张老三扯着嗓子打招呼,前几日李茂还跟他念叨,细君(唐时长安城内老百姓对妻子的正式称谓)刚生下个大胖小子,过几日要带娃来沾沾铺子的“烟火气”。

可这话刚落,李茂突然捂住肚子,身子猛地一弓,“哇”地吐出一滩黑褐色的秽物,油纸包掉在地上,里面的脯肉撒了出来,还沾着些未消化的米粥。

他想伸手去捡,却浑身一软,直挺挺地倒在了路中央。周围的摊贩瞬间围了上来。

卖胡饼的王老汉凑近一看,惊得后退半步:“这不是李三郎吗?昨日晌午还来我这儿买了两个热胡饼,说要配你家脯肉给媳妇补身子!”

旁边卖菜的陈婆也点头:“是啊是啊,他昨儿买完胡饼就进了张记,出来时手里拎着的,就是这油纸包的脯肉!”

此刻李茂面色青黑,嘴唇发紫,手指死死抠着地面,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怪响,不过片刻,身子便僵了,眼睛还圆睁着,像是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没了。

“是脯肉!定是吃了他家的脯肉!”人群里不知谁喊了一声,原本看热闹的百姓瞬间炸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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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曾买过张记脯肉的人当场就慌了神,忙不迭地往家跑,生怕家人也遭了殃。王二吓得手里的托盘都掉了,张老三却梗着脖子辩解:“胡说!我家脯肉都是新鲜的,昨日卤汁还是我亲手熬的,怎会害人?”

吵嚷声惊动了巡街的金吾卫。领头的校尉拨开人群,见地上躺着个死人,又看了看铺子案板上泛着油光的脯肉,还捡起李茂掉在地上的那块,凑鼻前一闻,隐约有股酸馊味。

他当即喝令手下:把人、肉都带回京兆府!再派两个人,去平康坊通知死者家属!

2

京兆府衙的鼓声在午后响起时,白居易刚在书房修订好先前在元和元年(806年),于盩厔(今陕西周至)任县尉期间,借公务之余潜心编撰完成的《策林》中一篇《论刑法》。

案头的砚台还冒着墨香,他正揉着发酸的手腕,就听见衙役来报:“大人,西市张记脯肉铺出了人命,金吾卫已将人犯和证物带回,死者家属也在堂外候着了。”

作为新任京兆府户曹参军,白居易分管的正是坊市贸易与民生琐事,听闻出了人命,当即披了官服赶往公堂。

刚到堂前,就听见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只见一个穿着粗布衣裙的妇人,怀里抱着个襁褓中的婴儿,被两个衙役扶着站在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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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妇人面色苍白,眼睛红肿得像核桃,见到白居易走来,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大人,您一定要为我们孤儿寡母做主啊!我男人死得冤!”

白居易连忙让衙役将她扶起,温声问道:“你是死者的妻?慢慢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妇人正是李茂之妻王氏,她抹了把眼泪,声音带着哭腔,断断续续地说:“回大人,小妇人王氏,我男人叫李茂,是个货郎。昨日晌午,他说我刚生完娃一个月,身子虚,要给我买些爱吃的脯肉补补。他特意去了西市张记,说那家脯肉干净味香,花了八文钱买了半斤,还跟我说老板张老三拍着胸脯保证,是今早刚烤好的新鲜肉。”

王氏说着,怀里的婴儿突然哭了起来,她赶紧低头哄了哄,眼泪又掉了下来:“我中午吃了两片脯肉,配着胡饼,觉得味道有点发苦,可我男人说可能是卤汁里茱萸放多了,还笑着说我嘴刁。

下午他出去挑货郎担,走之前还吃了一块,说垫垫肚子。可没过一个时辰,就有人来报信,说他倒在西市街上,没气了……大人,我们家全靠他挑担挣钱,如今他没了,这孩子才刚满月,我连奶水都快没了,以后可怎么活啊!”

她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纸包,里面是几文零钱和一小块没吃完的脯肉:“这是剩下的脯肉,大人您看看,是不是真的有问题!”白居易接过纸包,让衙役拿去与案上的脯肉对比,随后走进公堂。

堂下跪着瑟瑟发抖的张老三和王二,旁边的木案上,两盘脯肉都用银针试过,针尖已泛出青黑。

“大人明鉴!这脯肉真的没问题啊!”张老三哭丧着脸,“小人做买卖五年,从未出过差错,昨日李三郎来买肉时,还夸我家卤汁香,说要给媳妇补身子,怎会害他?”

白居易没急着断案,只让仵作将李茂的尸身抬上堂,又把王氏带来的脯肉递给仵作。

仵作先剖开死者腹部,一股腐臭之气扑面而来,胃里尚未消化的脯肉已发黑变质,与案上的脯肉模样相似,却带着明显的酸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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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拿起王氏带来的那块脯肉,用刀切开,里面的肉质发黏,还能看到细小的霉点。

仵作一有发现,便立即上报:“大人,死者系中毒而亡,毒素的确来自变质肉类,这两块脯肉腐坏程度一致,至少存放了五日以上,绝非昨日新做”。

“五日?”白居易眉头一皱,看向张老三,“你说这肉是昨日新做的,可有凭证?比如买肉的账本、熬制卤汁的用料记录?”

张老三支支吾吾,眼神躲闪,说不出个所以然,他平日卖肉全凭记性,哪有什么账本。

倒是旁边的王二,被公堂的威严和王氏的哭声吓得浑身发抖,结结巴巴地吐出实情:“大、大人,这肉……这肉是前三日剩下的。那日下雨,铺子没什么客人,剩了大半块脯肉。老板说最近天凉,放几日没事,今日一早,他就把那剩肉切了,掺在今早新烤的肉里一起卖……李三郎来买时,我还偷偷提醒过,说这肉好像有点味,可老板说我瞎操心,还骂了我一顿……”

张老三猛地转头瞪着王二,眼神像要吃人,却被白居易的惊堂木“啪”地一声打断:“大胆!竟敢用变质脯肉售卖,还敢欺瞒本官!可知这脯肉害了一条人命,毁了一个家?”

张老三见瞒不住,“扑通”一声磕了个响头,额头都磕出了血:“小人知错!只是最近肉价涨了,一斤黄牛肉要二十文,那剩肉扔了可惜,想着掺一点不碍事……没想到会出人命啊!”

“不碍事?”白居易站起身,声音里带着怒气,又道:“一条人命在你眼里,竟抵不过几块脯肉?”而后命人即刻查封张记脯肉铺,又派衙役去坊市间排查其他售卖脯肉的店铺,务必找出所有变质的存货。

3

入夜后,京兆府的后院还亮着灯。白居易翻看着案头的《唐律疏议》,其中“脯肉有毒”一条写得明明白白:“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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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白日里李三郎妻子的哭声。那妇人抱着刚满月的孩子,跪在堂外哭得撕心裂肺,说家里全靠李三郎挑货郎担挣钱,如今男人没了,孤儿寡母该怎么活。

白居易揉了揉眉心,又想起自己刚到长安时,也曾在西市买过脯肉。那时他还只是个穷书生,一块热腾腾的脯肉配胡饼,就是难得的美味,可他从没想过,这寻常吃食竟能藏着夺命的风险。

次日晨,衙役们带回了排查结果:西市共有八家脯肉铺,其中三家都有将隔夜脯肉掺在新肉里售卖的情况,只是不像张老三这般大胆,敢用存放五日的变质肉

白居易当即下令,将这三家铺子的老板也带到公堂,连同张老三一起审讯。

公堂上,几个老板起初还想狡辩,直到白居易拿出《唐律疏议》,一条条念出律法条文,又指着李三郎的尸身说:“此人因食变质脯肉而死,主犯张老三按律当绞,你们若如实认罪,尚可从轻发落;若敢隐瞒,休怪本官依法处置!”

这话一落,几个老板吓得脸色惨白,纷纷磕头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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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个姓刘的老板哭着说:“大人,不是我们想害人,只是脯肉这东西,做起来费工费料,一旦卖不完就容易坏,扔了实在心疼……”

白居易沉默片刻,知道这些小商贩大多是为了生计,但若不严惩,日后必还会有人铤而走险。

4

三日后,京兆府门前贴出了告示,详细写明了“长安脯肉案”的来龙去脉:张记脯肉铺老板张老三,因售卖变质脯肉致李三郎死亡,依《唐律疏议》判处绞刑;其余三家掺卖隔夜脯肉的铺子老板,各杖六十,停业整顿三个月;所有查抄的变质脯肉,于西市街口当众焚烧。

行刑那日,西市挤满了百姓。张老三被押上刑场时,脸色早已没了往日的蛮横,只是不停地对着李三郎家的方向磕头。

当刽子手的刀落下,人群里爆发出一阵叹息,有人说张老三罪有应得,也有人说他可怜,只是为了几块肉丢了性命。

白居易站在街角,看着百姓们围着焚烧脯肉的火堆,议论着以后买吃食要多留心。

他身边的衙役不解地问:“大人,张老三虽有错,可判绞刑是不是太重了?”

白居易摇摇头,指着火堆旁的告示说:“《唐律》之所以严苛,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日轻饶了他,明日就会有更多人效仿,到时候受害的,就是更多像李三郎这样的百姓。”

那日之后,长安的脯肉铺有了新规矩:

“每家铺子门前都挂着一块木牌,写明当日脯肉的制作时间,卖不完的当天销毁,绝不留到次日。”

有些铺子还主动请坊市的里正每日来检查,确保脯肉新鲜。

李三郎的妻子,靠着街坊邻里的帮衬,在西市开了个小摊位,卖些针线活,日子虽清贫,却也安稳。

5

元和四年(809年),白居易调任左拾遗,离开京兆府那日,他特意绕到西市。

清晨的阳光洒在“张记脯肉铺”的旧址上,如今这里已换成了另一家卖胡麻饼的小店,老板正将刚出炉的饼递给客人,脸上带着憨厚的笑。

街对面,几个孩子拿着铜板,围着脯肉铺的摊位叽叽喳喳,老板一边给他们切肉,一边笑着说:“放心吃,这都是今早新做的,绝对新鲜!”

白居易看着这一幕,想起去年那个因脯肉丧命的货郎,想起公堂上那本为公正而坚守的《唐律疏议》,忽然觉得,自己当初的严苛,终究是对的。

后来,白居易回忆自己以前所作《策林·论刑法》,道:“法者,治之具也,人者,治之本也;当以严为本,以宽为用,刑赏一出于公。”

他始终记得,在长安西市那个清晨,一块变质的脯肉带走了一条性命,也警醒了一座城。

而大唐的律法,就像一把锋利的刀,既能斩断黑心商贩的侥幸,也能护住寻常百姓的餐桌,这或许就是“法”最本真的意义:不是为了惩罚谁,而是为了让每个人都能安心地吃下一口热饭,过好安稳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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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多年后,当白居易被贬为江州司马时,在浔阳江头听琵琶女弹曲,偶然从商人的口中得知,长安西市的脯肉铺依旧兴旺,只是再也没人敢卖隔夜的肉。

甚至有人专门写了首《脯肉谣》,唱的就是当年那场惊心动魄的脯肉案,以及那位怒斩黑心商的白参军。

“长安西市脯肉香,莫忘当年李三郎。白公执律斩奸商,户户门前挂牌忙。”歌声隔着江水传来,白居易望着江面的渔火,忽然想起那个跪在公堂下的妇人,想起她怀里嗷嗷待哺的孩子,想起西市街头那堆焚烧脯肉的火堆。

他知道,有些事或许会被时光冲淡,但律法的威严、民生的分量,永远都该刻在每个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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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刘昫、赵莹等主持编修:《旧唐书·白居易传·卷一百六十六》

欧阳修、宋祁等人主持编修:《新唐书·白居易传·卷一百一十九列传第四十四》

宋敏求编著:《长安志》

白居易编著:《策林·论刑法篇》、《甲乙判》

李昉、扈蒙、李穆、徐铉等主持编修《太平广记·卷四百九十三杂录一》

原文:

元和三年夏,长安西市有货郎李茂,晨入市,购张记脯肉半斤归,以奉产后之妻王氏。王氏食少许,觉味苦,茂谓茱萸过,不以为意,自食一块乃出。未及一辰,茂仆于途,腹绞痛呕泻,移时气绝。

邻人奔告王氏,王氏抱襁褓儿,持余脯诉于京兆府。时白居易为京兆府参军,掌坊市民生,接案即勘。拘张记主张老三、伙计王二,验案中脯肉与王氏所呈,皆以银针试之,针尖青黑;仵作剖茂腹,胃中脯肉发黑酸败,确为毒源,断曰“肉腐五日以上,非新制”。

老三辩称“肉乃昨日新烤”,却无账簿、用料记可证。二恐刑,颤曰:“肉实前三日所剩,值雨滞销,老三谓天凉可存,今晨掺新肉售之。茂来买时,吾言肉有异味,反遭斥。”老三语塞,伏地认罪,称“肉价腾贵,弃之可惜,遂生侥幸”。

居易取《唐律疏议》示之,曰:“律载‘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若故出卖致人死者,绞’。汝以腐肉售人,致殒一命,毁一阖家,当伏法。”遂判老三绞刑,即日查封张记,尽焚市中变质脯肉;余三家掺卖隔夜脯肉者,各杖六十,停业三月。

又令西市脯肉铺皆悬木牌,书当日制肉时,卖不完即销毁,里正每日督查。市人闻之,咸称其公。居易谓属吏:“法者,护民之盾也,食安关命,不可宽宥。”由是长安脯肉肆,终无敢售宿肉者。

-F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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