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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缔!绛县公安查处3起未经许可擅自非法经营旅馆案

有人以为

自家有空余的房屋

挂个招牌便可坐等收钱

开个旅馆如此简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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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

经营该行业除了需要营业执照

还须获得公安部门、消防部门核发的

《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

如未获得上述证照就擅自经营

就属于“黑旅馆

公安机关将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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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公安局在开展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秉持“零容忍、严打击”的态度,对辖区内各类治安乱象展开凌厉攻势,通过线索摸排、突击检查、精准打击等方式,依法查处3起未经许可擅自非法经营旅馆案,有效净化了辖区住宿行业治安环境。

案例一

近日,治安大队民警在某公寓楼进行检查时,发现张某某将自己的公寓楼擅自改造为旅店,在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也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情况下,命名为绛县古绛镇万某旅店对外经营,并接待8名游客入住。绛县公安局依法对经营人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取缔其经营场所。

案例二

近日,治安大队民警在检查时,发现范某某将自己的公寓楼擅自改造为旅店,在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也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情况下,命名为绛县古绛镇余某旅店对外经营,并接待6名游客入住。绛县公安局依法对经营人范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取缔其经营场所。

案例三

近日,治安大队民警在文公路临街商铺进行检查时,发现王某某将自家农村小院擅自改造为旅店,在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也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情况下,命名为绛县古绛镇思某旅店对外经营,并接待3名游客入住。绛县公安局依法对经营人王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取缔其经营场所。

民 警 提 醒

●无证经营的宾旅馆逃避监管,往往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居住人员,客观上会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避难所”,对社会治安造成潜在危害。

●请广大旅业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切勿触碰法律底线!

●欢迎广大群众对违规经营的旅馆业进行监督和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来源:绛县公安

投稿·合作:微信6635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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