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云南好人”候选人
正在进行事迹展示评议
大理市2人入选
一起来看他们的事迹
尹张骞,男,白族,2004年4月生,昆明医科大学22级临床专业学生。
杨博,男,白族,2003年8月生,共青团员,南京邮电大学22级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
2025年2月12日,两人在洱海边游玩时,发现一名游客落水。面对冰冷的湖水,两人毫不犹豫跳入水中,合力将失去意识的落水者救上岸。尹张骞运用医学知识进行急救,使落水者转危为安。事后两人婉拒感谢,表示“救人只是本能”。他们的英勇事迹被多家媒体报道,获数十万网友点赞,展现了新时代青年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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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时间 ☆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
☆ 评议方法 ☆
方式一:扫描文中二维码进入事迹展示评议页面。
方式二:进入“文明云南”微信公众号
点击菜单栏中的“云南好人”
或在对话框回复“云南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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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事迹展示评议期间,主办方不会以任何名义或方式联系候选人,不会临时推出“奖励”“奖品”,更不会提出缴费、转账等要求,如遇类似情况,请您谨防上当受骗。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编辑:杨润婷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国家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志愿者等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支持噪声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噪声污染防治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第十二条 对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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