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嫔江西赣州人,二级律师,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监委会主席,赣州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全国妇女十二、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江西省妇女联合会执委,江西省律师协会第五、六届、七届理事,第四、五、六届赣州市政协委员,赣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赣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表彰的预备役军官铜质荣誉奖章,江西省优秀党员律师、江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律师,赣州市优秀政协委员、赣州市五一劳动模范、赣州市三八红旗手、赣州市十佳女法律工作者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