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怀颖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9月29日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职务变动,怀颖提出辞去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怀颖辞去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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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颖,女,1976年1月出生,汉族,安徽亳州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安徽省宿州市委常委。

人物履历

1999.12—2005.01 安徽省亳州市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2005.01—2005.11 安徽省亳州市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2005.11—2006.11 安徽省亳州市委党校副校长

2006.11—2009.05 安徽省亳州市团委副书记

2009.05—2012.08 安徽省亳州市团委书记

2012.08--2016.05 安徽省亳州市文化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5--2019.10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委副书记

2019.10--2019.11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政府县长人选

2019.11--2020.01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2020.01--2022.01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2.01--2025.09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5-- 安徽省宿州市委常委

2022年1月6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决定任命:怀颖为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5年8月29日,安徽省委组织部发布 ,怀颖拟任省辖市市委常委;9月16日,2025年宿州市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宿州市网络文明大会举行,副市长怀颖首次以市委常委身份出席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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