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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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小狗5天后患犬瘟商家拒赔#】 钟女士在某平台网购金毛幼犬时,商家通过视频声称幼犬“疫苗齐全、健康活泼”,但收货第5天后,幼犬出现呕吐、腹泻症状,经医院确诊为犬瘟,治疗费用已超4000元。商家以“活物仅保48小时”为由拒绝赔偿,钟女士因此咨询能否要求赔付治疗费。对此,任战敏律师分析:首先,幼犬属于活体类商品,消费者购买的核心目的是饲养并获得情感收益,而这一目的实现的前提是犬只健康生长发育,因此幼犬的健康状况是影响合同目的的关键指标。其次,由于幼犬感染病毒具有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可控性,且感染后出现病症存在时间间隔(潜伏期)。基于公平原则,出售活体宠物的商家应当对幼犬的健康状况在一定期限内承担质量保证义务。本案中,商家仅保障48小时,与病毒潜伏期对比明显过短,有失公平。钟女士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质保责任,包括赔付幼犬的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