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发生事故,导致2人死亡,因为网约车购买的是非营运保险,最终被保险公司拒赔。

近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发生在2024年7月的网约车亡人事故依法做出判决,车辆保险公司无需承担保险赔付义务。

去年7月说起。黄某甲喝了酒,骑着电动车载着黄某乙,在小区外路口转弯时,跟何某开的小轿车撞了。结果俩骑电动车的都没了,车也撞坏了。事故发生后交警定了责:电瓶车驾驶员黄某甲是主要责任,小轿车驾驶员何某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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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本来按说有保险兜底,事儿也不难办。可偏偏何某这车里藏着猫腻 —— 他这车在保险公司投保时,填的是 “家庭自用车”,但实际上,他早就在某出行平台注册成了网约车司机,平台上显示的接单记录,何某已经跑了1000多单了。出事的时候,他正接着平台的单拉乘客呢。

最终,何某的交强险赔付了9.2万元,可剩下的40多万赔偿,三方直接吵翻了。何某说自己没过错,要赔也该保险公司和平台来赔偿;平台说自己没有赔偿义务,不认账;最绝的是保险公司,直接拿出条款:“你把家用车改成营运车,没跟我们说,这属于免赔,商业险一分不赔!”

最终,这事儿闹到了法院,判决结果还真挺有说法。法院首先就盯上了保险公司的抗辩:何某明着是家用车,暗地跑营运,车辆危险程度早就变高了,他还没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拒赔商业险,于法有据,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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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 40 多万窟窿该谁填?法院把目光对准了网约车平台。你别以为平台只收点服务费就完了,它既然靠网约车运营赚钱,就得对司机和车辆负监管责任。何某的车明明是 “非营运”,平台还让他注册接单,本身就有过错;而且出事时何某正在跑平台的单,平台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和何某没关系。最后法院拍板:何某和平台连带赔偿40多万!平台不服上诉,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说真的,这案子给所有想跑网约车的人提了个大醒。法官也特意说了,要是想当网约车司机,第一步就得把车辆性质从 “家用” 改成 “营运”,还得跟保险公司改保单信息。别觉得这步麻烦,一旦省了,出了事保险公司拒赔,几十万赔偿就得自己扛,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还有那些网约车平台,也别光想着赚服务费,对司机和车辆的资质得好好审核,别什么车都往平台上放。毕竟真出了事,平台想甩锅可没那么容易。

说到底,网约车方便是方便,但这背后的风险可不能马虎。不管是司机还是平台,都得守规矩,不然真出了事儿,可不是一句 “没想到” 就能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