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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信用宿迁
编校 | 刘婉儿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行政相对人名称:泗洪县分金亭医院有限公司
处罚内容:1、警告 2、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泗洪县分金亭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用Ⅲ级置入类高值医用耗材未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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