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广东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

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

我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烧蜂、熏蛇鼠;禁止烧山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果园草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经当地政府批准,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今年

广东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的主题是

“激情全运心心相印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让我们一起主动参与

和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

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最大限度防范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与社会和谐稳定

国庆假期已经开启

应急小编提醒广大市民

文明出行游玩

共守绿水青山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信息来源:广东应急管理

编辑整理:濠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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