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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通报,对该市一药店未严格落实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公开通报。
通报显示,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3日上午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该市人民医院在2日晚报告1例基孔肯雅热确诊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发现,该患者曾于9月30日在化州市东山街道光正药店购买镇痛类药物。
接报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迅速派员赴该药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药店对9月30日向患者销售镇痛类药品的事实予以确认,但无法提供该患者购买镇痛类药品的登记记录。
通报指出,该行为未落实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对购买发热类、皮疹类、镇痛类症状药物的群众必须如实登记信息,并及时报送属地疾控部门”的核心要求,导致疫情“哨点”监测功能失效,对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潜在风险。
此外,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还发现,该药店存放有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涉嫌存在销售过期药品的违法行为。
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当场对该药店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严格按照《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指引》要求,全面落实购药登记、信息报送等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履行“哨点”监测责任。对该药店涉嫌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违法行为,该局表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通报强调,当前正值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零售药店须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违反防疫规定及药品经营法规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处置。
来源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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