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3 日中午 11 点 58 分,临汾鼓楼南大街的车流里,白色比亚迪网约车正平稳行驶,车内载着两名赶时间的乘客。女司机突然猛踩刹车,脱口而出 “这车,你是要死呢!”—— 前方一辆车牌号晋 LE696X 的黑色丰田车,不顾鸣笛突然右变道,险些造成追尾。
谁也没料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网约车超车后,丰田车立刻加速追赶,狠狠往左打方向将其别停。车窗降下,37 岁的男司机邓某探出头,语气嚣张:“咋了?不行呀,我愿意。你知不知道你和谁说呢?我是市公安局的!”
女司机当即反驳:“你是公安局的咋了?知法犯法!” 邓某愈发激动:“我想咋开就咋开,信不信把你怼到沟里!” 这段对话被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车内乘客看得心惊肉跳,小声嘀咕 “他是喝多了吧”。
更危险的场景接踵而至。邓某驾车起步后再次别停网约车,随后在前方走 S 形线路横挡路面。当乘客以为他要离开时,丰田车竟疑似掉头,从对向车道直冲过来,网约车内瞬间响起 “又来了!” 的惊呼,直到距离几米处邓某才急打方向避让,险些正面相撞。
从报警到刑拘:48 小时的处置闭环
“这种情况能打 110 吗?” 女司机征求乘客意见时,对方既说 “能” 又强调 “赶时间”。但她还是记下车牌号报了警,这成了关键的第一步。
10 月 4 日,华商报记者追踪此事时,临汾市交警支队已明确回应:辖区直属五大队已受理案件。面对 “男子是否真为公安” 的疑问,交警直言 “人员信息需调查,但就算是警务人员也得守交法”。尧庙派出所则解释,因未发生碰撞,案件按治安类接报后已移交交警,重点核查恶意别车证据。
转折出现在 10 月 5 日中午。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警情通报给出最终答案:邓某并非公安人员,而是尧都区某婚庆公司司机。
通报明确其 “多次恶意别停”“谎称公安人员” 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从嚣张放话到戴上手铐,不过 48 小时。
别车不是 “斗气”:法律早有明确界定
“别车没撞着也算犯罪?” 不少网友的疑问,在同类案例中能找到答案。
2025 年新疆克拉玛依的王某某,因 1 分钟内 4 次别车致两车相撞,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 4 个月;上海张某因别停校车,即便未造成伤亡,仍因 “情节恶劣” 获刑 3 个月。
法律界人士指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即构成危险驾驶罪。邓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认定标准:多次别车、S 形行驶、对向冲撞,且发生在车流量大的城区主干道,足以威胁公共安全。
澎湃新闻曾报道的十堰 “5 车连撞案” 中,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两名司机,同样因危险驾驶罪获刑。
临汾交警的提醒或许最能说明问题:“安全文明驾驶不是口号,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危险行车的理由。” 而邓某谎称公安人员的行为,更让这起普通路怒事件,多了层对公权力的亵渎,也加速了案件的处置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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