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盱眙5家娱乐中心被处罚
关于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娱乐场所管理,规范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盱眙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盱眙县流星岁月娱乐中心、盱眙麦嘟歌舞娱乐中心、盱眙好酒不见练歌房中心、盱眙县爱唱就唱练歌房、盱眙天上人间量贩式练歌房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19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19-2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0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0-2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1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1-2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2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2-2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3号、盱文综罚字〔2025〕F-000023-2号),以上5家经营主体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已被依法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款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我局决定依法对盱眙县流星岁月娱乐中心(许可证号码320830160059)、盱眙麦嘟歌舞娱乐中心(许可证号码320830160044)、盱眙好酒不见练歌房中心(许可证号码320830160050)、盱眙县爱唱就唱练歌房(许可证号码苏淮盱320830026)、盱眙天上人间量贩式练歌房(许可证号码320830160039)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并函告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另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上5家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涉及的负责人倪海雷、陈晨、曾凡丽、曾凡礼、丁永娇、王胜兰、梁东风、范广建、曹培亮等9人自娱乐经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公告。
盱眙县数据局
2025年9月23日
来源:盱眙县人民政府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部署要求
9月13日至14日
淮安公安
全警动员、尽锐出战
深入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
第三次集中统一行动
为城市平安“加码”
为百姓夜晚“点灯”
加强重点部位巡查
点亮平安夜色
进一步强化显性用警
组织巡特警、派出所民警
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
在夜间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
“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行动
着力营造守护身边安全的良好氛围
加强重点场所清查
净化治安环境
对重点娱乐服务场所
治安复杂区域等
采用“突击式”“地毯式”
“拉网式”清查活动
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业场所
清除一批治安死角盲区
严厉打击黄、赌、毒等
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重点路段临查
守护出行安全
结合城乡酒驾、醉驾
违法犯罪规律特点
科学设置执勤点位
加大警力和装备投入
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
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
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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