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份起,根据最高法所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说关于社保方面出现劳动争议,那么并且通过诉讼的形式,实际上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这就是所谓的社保新规,其实它并不是一条新出来的规定,而是以过去的规定重新来给予解释。

我们简单来讲,就是如果说你个人和工作单位建立了所谓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那么这种协议,实际上就是等同于无效的协议,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当然对于工作单位来说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如果员工追诉,比如说要求单位来进行补交,工作单位要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正常为劳动者缴纳相应的社保,至少在劳动合同关系内需要正常的缴纳。我们作为员工应该怎样做?

不应该签订所谓的放弃社保的协议

因为如果说你即便放弃了所谓社保的协议,这种协议也是无效的协议,是不予认可的,所以为了保证我们自身的权益,一般情况下是不要签订,而且从9月份以来司法解释也给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旦产生劳动争议,它是会保护我们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所以我们也不用去担心这件事情,正常的和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正常的通过工作单位来缴纳社保就可以了。

即便你签订了这种放弃社保的协议,自己抱有侥幸心理,虽然说每个月从工资当中可以多领一部分的收入,但实际上这对于个人来说是有损失的,因为社保的承担是由工作单位和个人来共同承担的,并且工作单位承担绝大部分的比例,所以等同于你也放弃了,工作单位那一部分承担的缴费比例。可想而知对自己来说是没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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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时间来缴纳社保

有些工作单位如果拒不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那么实际上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要求工作单位来进行补交,当然有些单位可能拒绝补交,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应该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什么样的证据呢?就是你在港期间比如说工资的发放表,银行的流水包括劳动合同,包括银行转账等等都是你的劳动证据。

通过这样的证据,一方面可以申请劳动监察举报,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这样的方式要求单位来补交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当我个人建议在申请劳动监察或者说劳动仲裁之前,应当和该单位来坐下来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工作单位也会考虑自身的利益,协商能够解决对个人对双方来讲都是比较好的一种结果。

综上所述

2025年9月起,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来看,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员工正常的缴纳社保。当然如果说不缴纳社保,可能作为工作单位不但是要承担相应的补缴义务,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个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的赔偿,相应的是比较类似的,所以对于我们工作单位的人群来讲,那么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毕竟工作单位违法成本也会更高,他也会顾及自己所付出的成本,所以说只要双方能够协商来处理这件事情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因为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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