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扰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用户10*****4.....

滕州市龙泉街道状元府小区2*号楼1单元**02室业主在家里无证经营服装加工,机器运行噪音扰民,且存在安全隐患。望领导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终止其营业,谢谢。

官方回复

2025-09-30 09:32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龙泉街道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现场检查发现家中有缝纫机1台、锁边机1台。

经查,被投诉人属于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第三条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规定

被投诉人无需办理营业执照,您反映事项违法事实不成立。2025年9月24日工作人员现场拨打您的电话对诉求事项处理情况进行告知。发现确有您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存在。工作人员耐心对该处经营者进行劝告,告知禁止噪音扰民和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

下一步,社区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执法部门继续对该住户的经营活动进行跟进,力争确保居民群众舒适安静居住环境。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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