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占理儿。
10月3号那天发生了一件小事,本来没咋在意,因为证据确凿,证人很多,警察也没怎么费事就搞清了状况,人也被抓到了。但是这两天再次看见这新闻时,却被评论区一些人的言论气到脑壳疼。
咋回事呢?
一名34岁男子在高铁上没控制住心理变态的欲望,亲吻了一名在车厢里走动的6、7岁陌生女童面部,然后被女童母亲看见了。这放哪个父母身上都没法忍,于是立马抓住男子、呼叫乘警。期间男子不停解释:我看小姑娘可爱才亲的,我们那边习俗就是这样。
事发公共场合,乘警赶来后,简单询问了一下周围乘客,确认男子的确对女童做出了猥亵行为后,就把他控制了,停车后移交到了某地派出所。
这事儿事实清楚,因此几名法律人士都给出了看法,说男子行为涉嫌猥亵幼女,按照现行法律,刑期至少五年。本来大家就对这种‘变态男’没啥好感,一看专业人士说至少五年起步,评论区一片支持,还有些觉得五年还是少了些,十年以上才解恨。
我不是法律人士,也不晓得这个五年起步究竟有没有依据,但我是支持严判的。可评论区有些人觉得只是亲了一下就判五年,太严厉了。我不太理解他们的思维,所以本想尝试着去理解,但越思索越觉得应该支持判五年以上。
原因很简单,这事表面上看起来简单明了,实际上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至少有4个被忽略的隐性前提存在。也只有了解了这四个隐性前提,你才能知道男子的行为究竟有多恶劣。
隐性前提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任何一个正常成年男子,都应该知道不能随便碰触陌生异性,这个大前提相信大家都能认同。他作为一名乘坐高铁出行的、智力正常的男性,在做出猥亵女童行为之前,不可能不了解‘那个亲吻’行为的性质。
举个例子,你是个男性,好朋友家有个女儿,你很喜欢那个小姑娘,但是你肯定不会用亲吻这种形式去表达。因为你知道这不合适,甚至是朋友家的儿子,你也知道不应该去亲。
因此,一个男性能做出亲吻陌生女童的行为,一定是胆大妄为的,当然也一定是心理变态的。只有变态的心理才能驱使他做出这种‘非常规’的行为。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你看到一个很可爱的陌生小女孩,不由自主地产生喜爱的情绪,你会怎么做呢?我猜最多是跟她聊聊天,投送些小零食之类的,根本不可能跟人家发生任何肢体接触。喜爱有很多种表达方式,上来就动嘴的一定动机不纯。
这家伙直接就上嘴了,并且还是在公共场合,他得变态到啥程度?饥渴成啥样?脸都不要了?
隐性前提二:高回报低风险
6、7岁的女童,对于性骚扰大多还没有概念。这家伙可能觉得,即便我亲了她,女童可能都不知道我这是‘猥亵’,事后不会大喊大叫,不会喊耍流氓,自己占了便宜能比较容易蒙混过关。
因为如果是去亲吻一名陌生成年女性,人家大概率会一巴掌扇过来,大喊抓流氓,自己八成得蹲号子。
正是这种低暴露的风险,给了他更大‘胆子’。叠加变态心理的驱使,让他跃跃欲试。
隐性前提三:提前观察伺机而动
一个6、7的女童不会独自乘车,一定有家长陪同,这一点他肯定清楚。而高铁车厢大家也都知道,大多数人都是彼此陌生的。一个在车厢溜达的女童,谁都知道她家长一定就在不远处,时不时的注视着孩子的安全。因此也就没人会特别关注女童,这就意味着‘变态’去亲一口,只要女童不反抗,不叫喊的话,别人会以为这是父亲亲吻女儿。
所以,他大概率是先进行了仔细观察,确认了哪个是孩子的家长。然后瞅准了一个家长目光转移到别处的空隙,迅速做出了猥亵行为。
结果没想到还是被女童的母亲看到,自己成为‘猥亵犯’。
隐性前提四:想好的高端借口
男子口中说的“我们那的习俗”,如此小众高端的借口,很难相信他是随口瞎编的,反而更像是提前‘计划好的’。
因习俗这东西在咱们文化里,其实是很容易被人认可的一种东西。就像‘入乡随俗’这词表达的意思那样,咱们意识里其实是愿意去理解和尊重一些特定地区的风俗习惯的,哪怕有些习俗明显不符合普遍的价值观,或者有些奇葩。
比如:有些地方即便夫妻结婚多年,回娘家俩人必须分房睡;有些地方让烟不能只给男士,女士也得让;有些地方‘女婿不上坟,上坟辱先人’等等。这些习俗是各地不同文化、历史、地理特点等因素演化、延续下来的,差异很大。因此才会产生‘入乡随俗’这种说法,为的是尊重别人的文化。
这么一条‘高明’的理由,其实是在别的场景下是非常具备信服力的。也不知道他以前是不是用过这个借口,总之这更像是他事先安排好的‘退路’。
男子的猥亵行为发生在这四个隐性前提下,虽然看起来是一个临时起意的行为,但实际上是一个心思缜密、考虑周全的犯罪行为。虽然只是亲了一下女童,看似没啥实质性伤害,但对女童心理的伤害是没法评估的,更是没法抹去的。
这些年我看到过一些网友的分享,幼年时被陌生男性拉到没人的地方实施猥亵、侵害的女性,当时啥也不懂只是害怕。当随着年龄的增加,知道了当年发生的事的性质,不少女孩都产生了沉重的心理阴影,不敢跟家长讲,也没办法报警,报警了时隔多年也抓不到人。只能通过网络讲出自己的遭遇,来减轻内心的痛楚。
另一方面,侵害无知幼女后,变态们的欲望得以释放,并且很容易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进一步放大了他们作恶的胆量。高收益低风险的事,当然诱惑力十足了。
加之这些年社会开放程度提升,越来越多女性在被侵犯后选择报警,那些心理变态们不敢将手伸向成年女性,于是幼女、女童自然就成了他们的目标。
当然了这类变态是少数,不过少数也是不该存在的,怎么才能让他们彻底消失呢?
唯有惩罚,并且是越严厉、越及时越好。所以这个亲了一口女童的变态,值得一个五年起步的‘改造’。
惩罚的是他,震慑的是畜生同类。
全文完,感谢阅读,喜欢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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