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下午,山东青岛市黄岛区万达广场的一家餐厅里,20多岁的小伙正与女友用餐,3名身着警服的民警径直上前,未出示任何证件便将其戴上手铐带走。短短五六分钟后,小伙又安然返回,民警才告知因走失案照片比对有误抓错了人,并当场道歉[__LINK_ICON]。这场突如其来的“抓捕乌龙”,让围观食客错愕不已,更让当事人经历了一场从错愕到屈辱的心理冲击。
执法必有程序,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采取强制措施更需遵循法定流程[__LINK_ICON]。即便面对紧急情况,也应在执法时即时表明身份、说明事由,手铐等警械的使用更仅限用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等特定情形。但在黄岛万达这起事件中,民警既未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也未解释执法原因,一句“抓的就是你”便强行用铐,完全背离了执法规范化的基本要求。
更值得深思的是“道歉了事”的处理逻辑。民警将小伙带走核实后发现错误,一句道歉看似及时补救,却轻忽了执法失误的深层影响。在众目睽睽的餐厅被戴手铐带走,当事人的个人尊严与社会评价已受到实质损害,这种心理创伤绝非一句“对不起”就能抹平。根据《国家赔偿法》,错误执法导致公民人身自由受侵犯甚至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申请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国家赔偿,而非仅接受口头致歉。将程序违法的后果简化为“道歉完事”,本质上是对公民权利的漠视,也是对执法公信力的消耗。
警方称失误源于人脸识别比对误差与当事人拒接电话,但技术瑕疵与沟通不畅绝不能成为程序失守的借口。执法的严谨性恰恰体现在对细节的把控上:核实身份信息本可采取更温和的方式,而非直接动用警械;即便当事人未接电话,也应通过其他合规途径确认情况,而非跳过法定程序强行执法。事后对涉事民警的批评教育固然必要,但更关键的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监督机制,让程序正义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这起事件并非孤例引发的争议,核心在于公众对“规范执法”的迫切期待。执法权威从来不是靠“先抓后查”的强硬建立的,而是源于每一次依法依规的操作、每一次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当手铐可以随意戴上,错误可以用道歉搪塞,执法的边界便会模糊,公众的安全感也会随之动摇。
希望青岛黄岛警方的这次道歉,能成为反思与改进的起点。唯有将程序正义刻进每一次执法实践,让“先出示证件、再说明事由、后依法执法”成为铁律,让失误有追责、损害有赔偿,才能真正守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筑牢法治社会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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