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出游,不少人遇到过“到了景区门口才知闭园”的糟心事儿——景区以设备维修、人太多为由临时限流,买好的门票直接作废。其实从法律来讲,门票就是游客和景区的服务合同,只要不是地震、暴雨这类不可抗力,景区单方关门就属违约,游客不光能退门票钱,花的路费、住宿费也能要回来。全国旅游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来教大家该怎么做!

想维权先做好两步:第一步是固定证据,拍好景区的关闭公告、围栏和电子屏提示,存好官网或短信里的暂停通知,车票、酒店订单、付款记录别删,和工作人员的对话也可以录个音,这些都是索赔的关键依据。第二步是提书面赔偿,现场填《游客投诉单》,或者事后给景区发函,写清门票金额、交通住宿花费,以及要退的钱和该赔的总额。根据《旅游法》第45条、第67条,景区得证明“已达最大承载量,且提前公告并报了政府”,不然没法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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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景区7天内没答复,还有两个办法:一是打12301,或向当地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投诉,在平台买的票也能让平台先垫付;二是损失多、景区拒不赔偿的,可拿着证据去法院起诉,之前就有法院支持游客要回往返高铁费、住宿费的案例。

另外提醒大家,出行前查下景区官网的最大承载量和实时预约数,尽量选能随时退改的门票,避开10点到14点的高峰时段,提前避坑。记住,景区不能想关就关,遇到问题别忍,按流程维权,该要的权益一分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