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解决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公平问题,同时基于我省各地市陆续取消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现实情况,舟山市教育局将参照《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浙教考〔2021〕39号),拟取消我市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现将通知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为确保本决策的顺利实施,设立过渡期一年,拟从2027年起取消我市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上述公示事项的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8日止,共30天。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的,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来函请寄:临城定沈路423号(舟山市教育局基教处);

电子邮件:543132658@qq.com;

联系人:胡文昌,联系电话:2046203。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舟山教育发布】

 舟山中考拟取消这类加分!征求意见来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舟山中考拟取消这类加分!征求意见来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温馨提示:“中国舟山普陀”公众号已更名为“普陀潮”。因微信推送规则调整,想要继续获取本地权威信息、一手资讯,请将“普陀潮”设为星标⭐️,并在每次阅读后点击“赞”和“在看”

快转发给相亲相爱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