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舞弊案迎关键突破!山西省里相关部门明确“公务员报考不允许研究生学历配本科专业”,直指吴某娟当年操作,大同市教育局检查部门阻挠举报的录音同步曝光,“电话不受理、上门拒接待、代写不允许” 的细节浮出水面。一边是省级部门划定报考禁区,一边是基层部门设置举报障碍,而靠20万行贿入编、如今稳坐副科的吴某娟,其丈夫身为大同市里组某部(下称相关部门)科长的身份,更让这场“受贿者入狱、行贿者留任、举报者遭推诿” 的争议添了关键疑点。
核心铁证一:省里“打脸”大同,吴某娟违规实锤
2020年3月,大同市里曾答复举报者,称吴某娟“山东大学研究生文艺学属汉语言文学二级学科,符合报考要求”,为其“研究生学历、本科专业”报考的操作辩护。但2025年举报者与山西省里公务员二处的通话录音,直接推翻了这一说法。
(答复内容,举报人提供)
录音中,工作人员明确表态:“你要用本科学历,你必须用本科的学历和专业,这俩是一样的呀,你不能用研究生的专业本科的学历,或者本科的学历研究生的专业,这样是不行的嘛” 当举报者提及 “吴某娟就是用研究生学历、本科专业报的名”,对方回应:“行这个我们再核查一下好吗”。
这一表态与2013年山西省公务员招录公告吻合。公告中清晰写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而吴某娟在2018年的陈述中也承认,自己首次网报“研究生专业文艺学”未通过,改用“本科汉语言文学”才通过初审,涉嫌违反公告规定。
(报考条件,举报人提供)
(2019)晋刑初号判决书显示,吴某娟资格复审时因“专业不符”被拒,是时任大同市人事局副局长郭某“干预后按其意见通过”,且“未上会研究”。原人事局工作人员张某某的陈述也证实,当时复审团队对“文艺学是否属汉语言文学”有争议,是郭某的个人决定打破流程。而郭某之所以这么做,正是因为收受了吴某娟母亲通过中间人送来的20万元行贿款,这一点已被法院定罪。
(判决书内容,举报人提供)
一边是省里定调“违规”,一边是当事人自述“造假”,还有司法文书佐证“权力干预”,大同市里相关部门当年的“符合要求”答复,如今成了掩盖问题的“遮羞布”。
核心铁证二:教育局检查部门阻挠举报实录:电话不让说、上门不让来
如果说吴某娟违规入编是“源头不公”,大同市教育局检查部门对举报的阻挠,则让“监督纠错”彻底失灵。举报者提供的三段通话录音,还原了举报渠道被刻意堵塞的全过程。
2025年8月,举报者首次致电大同市检查部门单位驻教育局检查部门组,工作人员以“纪律要求”拒绝电话记录:“要么打12388,要么寄书面材料,电话里不能记。”当举报者说明“12388打不通,我有病,手抖写不了字”,对方才松口:“那你过来现场说,我们当面记。”
可当举报者准备动身,再次致电确认时,工作人员却突然变卦:“不用来了,不接待现场反映,必须你本人手写,别人不能代写,这是规定。”电话不让说、上门不让来、手写做不到,举报之路被彻底封死。
更讽刺的是,山西省检查部门单位直接戳破了“必须本人手写”的借口。举报者致电省检查部门单位12388热线时,工作人员明确答复:“按规定,身体不便者可由家人代写,只要注明实名信息、附上证据就行,没有‘必须本人手写’的说法。”
大同市教育局值班室的态度更恶劣。举报者曾致电询问检查部门组电话,接电人员称“不知道”后直接挂电话,后续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向检查部门组反映这一问题,也只得到“会向领导反映”的搪塞。这种“表面欢迎监督、实际处处设卡”的操作,与举报者2019年以来3次举报均获“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的答复形成闭环,让人怀疑基层部门在刻意“保护”吴某娟。
核心铁证三:关系网慌了?丈夫是相关部门科长,干预痕迹明显
吴某娟能在“行贿入编”事实确凿的情况下稳坐副科,关键在于其家庭关系,丈夫闫某峰是大同市里相关部门干部科科长。这层关系,早已在举报中留下干预痕迹。
2020年,大同市里相关部门公务员科科长范某专程赴举报者居住地,不与举报者对接,反而联系其妻子,以“别影响你工作”暗示她劝说举报者停止举报(录音留存)。这次操作直接引发举报者家庭矛盾,妻子提出离婚,两个孩子交由年迈母亲照料。而举报者的母亲,也因长期操劳、忧心过度,于2020年9月病逝。
“他们不敢跟我正面谈,就找家人施压,怕我牵扯出闫某。”举报者的话,在2025年与省里相关部门的通话中得到印证,当他提及“吴某娟丈夫是相关部门科长,会不会影响处理”,工作人员瞬间回避,只反复强调“大同招录由大同负责”,绝口不提监督职责。
这种“地方保护”,正是吴某娟案拖12年不解决的核心原因。一边是省里相关部门定调“违规”,一边是大同部门“推诿阻挠”;一边是行贿者升迁,一边是举报者痛失亲人、重病维权,这场“个人舞弊”案,早已成了地方监督的试金石。
网友怒了!多省声援,仝卓案对照显不公
证据曝光后,网友的愤怒跨越省份汇聚。“12年了,举报人快拖垮了,违规者还在当官,必须给说法!”“受贿的坐牢,行贿的升官,哪来的道理?严惩不贷!”“支持正义,不能让公平被权力践踏!”类似的留言在评论区刷屏,声援诉求一致而强烈。
仝卓高考舞弊案的处理结果,更让吴某娟案的“不公”显得格外刺眼。当年,仝卓仅因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就被取消所有成绩,相关责任人全部被追责;反观吴某娟,不仅存在“学历造假报考”的欺诈行为,还涉及20万元行贿、权力干预审核等多项严重问题,却能在公务员队伍中“安稳任职”十余年。这种“同罪不同罚”的强烈反差,让网友纷纷质疑:“难道地方关系,真能大过考试公平的底线?”
(网友评论,举报人提供)
目前,举报者已将通话录音、相关文书等所有证据整理完毕,提交至省级检查部门部门,诉求明确而坚定:一是清除吴某娟的公务员身份,依法追究其行贿责任;二是查清闫某、范某等相关人员的干预行为;三是还当年那些凭实力报考却被淘汰的考生一个公道。
这场持续12年的举报,早已不是某一个人的战斗。它关乎每一个相信“努力能换来公平”的普通人,关乎公务员考试这一“社会公平底线”能否真正守住。如今铁证在握,公众的目光紧紧聚焦山西。相关部门能否打破“地方保护”的壁垒,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让迟到12年的公平真正到来?所有人都在等待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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