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成就。
今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政部副部长刘振国介绍,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地区失能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已经领取了36.51万张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消费券24.32万次,核销金额1.82亿元。
▲民政部副部长刘振国 杨楠 摄
刘振国说,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广受社会关注,为了缓解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全体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对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据悉,项目实施期为一年,今年7月起,率先在山东省等3个省份、辽宁省沈阳市等4个地市启动试点,中央财政已下达第一批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助资金11.6亿元。
刘振国介绍,目前,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取得阶段性成效。各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落地措施。在老年人能力评估方面,官方平台“民政通”已经归集了试点地区现有失能老年人的能力评估等级数据,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即申即享”相关的电子消费券;试点地区同时也组建了老年人能力评估队伍,有序开展能力评估工作,保障有意愿的失能老年人能够及时申请评估,尽快获得消费补贴。
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据介绍,试点地区已有8600多个养老服务机构签订了诚信承诺书,申请参与补贴项目。民政部门制定了专门的管理措施,启动线上线下不定期的检查抽查,严防虚假服务、以次充好等行为,确保服务“物有所值”。
在消费券使用方面,据悉,本次补贴共设有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等4类消费券,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申领使用,在一定范围内按照比例抵扣相关费用。截至10月8日,试点地区失能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已经领取了36.51万张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消费券24.32万次,核销金额1.82亿元。刘振国评价,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服务经济负担,助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刘振国表示,民政部将联合财政部加大试点指导力度,为全国其他地区启动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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