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制造)

10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合技术进步与标准体系更新,明确了未来两年享受购置税减免的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指标,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设“硬标准”

针对纯电动乘用车,《公告》明确百公里电能消耗量需严格对标新国标——不高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对应车型限值。考虑到大型车型需求,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统一参照该标准中“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乘用车”的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插电式混动乘用车:三方面指标“提要求”

作为政策调整的重点领域,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技术要求从三方面进一步收紧,兼顾电动化与燃油经济性:

一、纯电续航底线: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得低于100公里。

二、保电模式油耗:以《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为基准,整备质量2510kg以下车型需低于基准值70%,2510kg及以上车型需低于75%,超3500kg车型参照3500kg限值执行。非汽柴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三、耗电模式能耗:对标纯电车型能耗标准,整备质量2510kg以下车型电能消耗量需低于GB 36980.1—2025对应限值140%,2510kg及以上车型需低于145%,超3500kg车型同样参照3500kg限值,避免“电耗虚高”。

其他技术要求:延续既有框架

为保障政策稳定性,《公告》明确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新能源汽车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沿用《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无需企业重新适配非核心标准。

目录管理:2025年底前完成“新旧衔接”

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公告》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管理设置过渡期:

2026年1月1日起,新入目录车型必须符合本《公告》要求;

2025年12月31日前已入目录且达标车型,自动转入2026年第1期目录,不达标车型将被撤销(可重新申请);

拟入2026年第1期目录但暂不达标的车型,需在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申报调整,为企业预留整改时间。

享受规则:依据“目录”等资料可申请减免

从用户端看,政策享受流程清晰明确:2026年1月1日(含)起,购置已列入当期《减免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规定申请购置税减免;税务机关将依据《减免税目录》、减免税标识及纳税申报资料,办理减税手续。

此次《公告》通过细化技术指标、明确过渡安排,既推动新能源汽车向“更节能、更高效”升级,也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清晰政策预期,助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