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能科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此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但曾在2024年被采取监管措施。

2024年12月20日,能科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相关决定,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业收入跨期确认,少量2022年签收产品于2023年确认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政策;二是研发支出、营业成本核算不准确,如自研软件摊销等支出未正确归集,人员薪酬划分不当,导致2023年相关科目核算不准及商誉减值测试评估不严谨;三是减值损失测算不准确,因账龄划分等问题致使2023年应收账款等减值损失计提不准;四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如收入确认单据管理、研发项目资料签字日期及募集资金付款审批流等方面存在瑕疵。

因上述事项违反相关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能科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财务负责人侯海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要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收到监管措施后,能科科技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已按要求反思不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水平。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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