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关所需的文件和手续,核心取决于货物类型(个人物品 / 一般贸易 / 特殊货物) 和进出口方向(进口 / 出口) ,不同场景下要求差异较大。以下按 “通用基础文件 + 分场景专项文件”“核心手续流程” 分类梳理,覆盖主流清关场景,确保合规且高效。
一、清关核心文件:通用基础文件(所有场景必备)
无论进口还是出口,无论货物类型如何,以下基础文件是清关的 “通用通行证”,信息需完全一致(如品名、数量、价值、原产国),避免因信息冲突导致扣货:
文件名称 核心作用 关键填写要求
运输单据 证明货物运输关系,是提货和申报的基础凭证 - 海运:提单(B/L,分正本 / 电放件,需注明 “收货人海关编码”“目的港”)
- 空运:运单(AWB,由航空公司出具,需匹配舱单信息)
- 快递:快递面单(如 DHL/FedEx 面单,需标注 “货物类型”“申报价值”)
商业发票 证明货物交易价值,用于海关审价和缴税 需包含:买卖双方名称地址、货物品名(中文 + 外文)、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币种)、总价、原产国、生产厂家,出口商需盖章(公章 / 发票专用章)
装箱单 说明货物包装细节,用于海关核对货物数量 需列明:每箱货物的品名、数量、毛重、净重、包装尺寸(长 × 宽 × 高)、总箱数,需与提单 / 运单的 “件数” 一致
贸易合同 证明买卖双方的交易关系和条款 需包含:货物描述(与发票一致)、交货方式(如 FOB/CIF)、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二、分场景专项文件(按货物类型 / 进出口方向补充)
除通用文件外,不同货物需额外提供 “专项文件”,这是清关合规的关键,也是避免扣货的核心 ——漏办专项文件是清关延误的主要原因之一。
1. 进口清关:按货物类型补充专项文件
货物类型 专项文件要求 典型案例
个人物品(自用) 1. 个人身份证 / 护照复印件(需与收件人一致)
2. 用途说明(注明 “个人自用,非销售”,如网购订单截图) 个人邮寄的手表、化妆品
一般贸易货物(企业用) 1. 进口商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进口业务)、海关注册编码
2. 原产地证(如需享受关税优惠,如 RCEP/FTA 证书) 企业进口的原材料、办公用品
旧机电产品(如旧设备) 1.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CCIC 证书,境外检验机构出具)
2. 设备维护记录 / 技术说明书(证明设备状态) 二手机床、旧检测仪器
危险品(如油漆 / 电池) 1. 中英文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含危险特性、急救措施)
2. 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国内海关认可机构出具)
3. UN 包装证明(证明包装符合危险品运输标准) 进口锂电池、工业涂料
食品 / 保健品 1.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2. 中文标签(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含成分、保质期、进口商信息)
3. 产地证 + 卫生证书(出口国官方出具) 进口奶粉、红酒
涉 3C 设备(如家电 / 仪器) 1. 3C 认证证书(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如手机、投影仪)
2. 若符合豁免条件,提供《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如科研用设备) 进口笔记本电脑、医用超声仪
医疗器械(如血压计) 1. 《医疗器械进口备案凭证》(一类器械)
2. 《医疗器械注册证》(二 / 三类器械,如医用 CT) 进口血糖仪、手术器械
2. 出口清关:按货物类型补充专项文件
货物类型 专项文件要求 典型案例
普通货物(无监管) 无需额外文件(若为法检货物,需《出境货物通关单》,可通过 “单一窗口” 申请) 出口服装、玩具
危险品(如化工品) 1. 中英文 MSDS
2.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由国内商检机构出具)
3. 危险品出口报检单 出口工业胶水、锂电池
法检货物(如食品 / 机械) 《出境货物通关单》(需提前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审核合格后出具) 出口罐头、机床
普惠制货物(享关税优惠)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用于出口至欧盟、日本等普惠制受惠国) 出口纺织品至德国
三、清关核心手续流程(进口为例,出口流程类似)
清关手续是 “文件提交→海关审核→查验缴税→放行” 的闭环,不同口岸(如机场 / 港口)流程略有差异,但核心步骤一致,以进口清关(如北京机场 / 上海港) 为例:
1. 事前准备(货物起运前)
确认货物监管要求:通过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或海关官网,查询货物 HS 编码对应的监管条件(如是否需 3C、是否需许可证);
备齐文件:整理通用文件 + 专项文件,确保所有文件信息一致(如发票货值与合同一致,提单件数与装箱单一致);
选择清关方式:个人物品可委托快递公司(如 DHL)代办,企业货物建议委托报关行(尤其特殊货物,如危险品 / 旧设备)。
2. 到港后申报(核心步骤)
换单:凭提单 / 运单,向承运人 / 货代换取 “提货单”(D/O),确认舱单信息(如货物到港时间、存放仓库);
报检(如适用):对需检验检疫的货物(如食品、危险品),通过 “单一窗口” 提交报检单及专项文件,审核通过后获取《入境货物通关单》(无纸化通关可省略纸质单);
报关:通过 “单一窗口” 录入报关单,填写核心申报要素(品名、HS 编码、数量、价值、用途、原产国),上传全套电子文件(通用 + 专项),提交海关审核。
3. 海关审核与查验
电子审单:海关系统自动核查申报信息与文件的一致性,若无误进入下一步;若存疑(如 HS 编码归类错误、价值低报),会要求 “补充申报”(需 24 小时内响应);
人工审单:系统无法判定的复杂货物(如精密仪器),转人工审核,可能要求提供额外证明(如设备说明书、付汇凭证);
查验:海关根据 “风险布控” 随机或针对性查验(抽查率 10%-30%),核对货物实际状态与申报是否一致(如品名、数量、包装),特殊货物需现场检测(如危险品安全性)。
4. 缴税与放行
缴税:若货物需缴纳关税、增值税(或消费税),海关生成《税款缴款书》,需在 15 日内通过 “单一窗口” 或银行柜台缴纳(关税税率按 HS 编码确定,增值税通常 13%);
放行:缴税完成且查验合格(或无需查验)后,海关出具《放行通知书》,货物解除监管;
提货:凭《放行通知书》和提货单,到海关监管仓库提取货物,如需运输,需委托符合要求的物流公司(如危险品需危险品运输资质)。
四、关键注意事项(避免清关延误 / 扣货)
文件信息必须一致:所有文件的 “品名、数量、价值、原产国” 需完全匹配,如提单的 “件数”≠装箱单的 “总箱数”,会直接导致审单不通过;
专项文件提前办理:如旧设备的 CCIC 证书需在货物起运前办理(境外检验),3C 证书需提前申请(办理周期 1-2 个月),避免货到港后才发现缺证;
如实申报价值:避免为避税 “低报价值”—— 海关会通过 “同期同类货物价格库” 比对,低报可能导致补缴税费 + 滞纳金,甚至影响企业信用;
及时响应海关要求:收到海关 “补充申报” 或 “查验通知” 后,需 24 小时内反馈,避免因拖延产生滞港费(如港口仓储费 50-200 元 / 天 / 件)。
总结
清关的核心逻辑是 “文件合规 + 流程正确”:通用文件是基础,专项文件是关键,手续流程需按海关要求逐步推进。对于个人或中小企业,若缺乏清关经验,建议委托有对应资质的报关行(如危险品清关代理、旧设备清关代理),可大幅降低延误风险,尤其针对特殊货物(如旧设备、危险品),专业代理能高效处理海关沟通与文件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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