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朋友们注意啦!

刚刚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发布最新通告

决定从2025年10月17日0时起

启用文兴街、G542国道铁山隧道

汇通大道、机场大道等道路

9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

关于启用5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2025〕1号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从2025年10170时起,启用文兴街、G542国道铁山隧道5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违法停车抓拍系统

(一)设备地点

1.文兴街银都天寓路段(康乐巷口)。

2.文兴街银都天寓路段(南鑫广场)。

3.文兴街万兴世家路段(天益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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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测速抓拍系统

(一)设备地点

1.G542国道铁山隧道K334+890M(金窝村至岩峰村)。

区间测速起点:G542国道334KM+890M(铁山隧道金窝村);区间测速终点:G542国道337KM+400M(铁山隧道岩峰村)。限速值:40 km/h。

2.G542国道铁山隧道K337+400M(岩峰村至金窝村)。

区间测速起点:G542国道337KM+400M(铁山隧道岩峰村);区间测速终点:G542国道334KM+890M(铁山隧道金窝村)。限速值:40 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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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

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启用时间

本通告设备自2025年10月17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5年10月10日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

关于启用4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2025〕第1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从2025年10170时起,启用汇通大道、机场大道4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备地点

(一)定点测速

1.汇通大道东段:木瓜铺至金龙大道方向。限速值:60 km/h。

2.汇通大道东段:金龙大道至木瓜铺方向。限速值:60 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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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间测速

1.金龙大道达兴能源路段(金龙大道至机场大道)。

区间测速起点:金龙大道达兴能源路段;区间测速终点:机场大道金垭高速互通连接线路段。限速值:小型客车80 km/h,小型客车以外车辆60km/h。

2.机场大道金垭高速互通连接线路段(机场大道至金龙大道路段)。

区间测速起点:机场大道金垭高速互通连接线路段;区间测速终点:金龙大道达兴能源路段。限速值:小型客车80 km/h,小型客车以外车辆6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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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拍主要违法行为

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启用时间

本通告设备自2025年10月17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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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达州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