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为什么要社保补差
缴费基数每年要随上年“全口径社平工资”调整,但各地平均工资数据出炉时间晚于社保年度起点。为保证退休人员、在职职工当期待遇不断档,只能先按旧基数“预收预付”,待新基数公布后再把少缴(或多缴)的部分补齐,于是形成“先预收、后补差”的固定流程。
以北京为例,市医保局等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度医疗保障缴费基数工作的通知》(政策原文链接),明确缴费基数上下限从7月起执行,未及时调整的参保单位和个人需在10月完成补缴。
02
北京地区社保补差细则
(一)企业职工群体
基数范围:养老、失业、工伤、职工医保(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35811元,下限7162元。
补差计算:若员工7-9月申报工资低于7162元,按7162元补缴差额;高于35811元的,按上限封顶补缴。
操作时效:企业需在10月征期内通过社保经办系统完成批量申报,税务部门自动核算金额,按时补缴无滞纳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群体
基数选择:可在7162元-35811元区间自主选择,养老与失业保险基数需保持一致。
补差示例:按最低基数缴费的人员,需补缴养老保险差额约409.2元、失业保险差额20.46元、职工医保差额51.6元,合计约481.26元。
办理渠道:“北京人社APP”、税务APP或银行柜台均可办理,10月底前完成补缴。
问:
灵活就业人员已按低于2025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纳7月和8月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是否需要调整基数和补收差额?补收差额是多少?
需要,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需重新确定月缴费基数并缴纳差额。缴费基数无需个人再次申报,缴费基数调整和差额补收金额统一在2025年10月处理并生成。个人在2025年10月-12月内可通过银行批量扣款或自主缴费渠道完成缴纳。
养老保险需要缴纳月缴费标准差额每月68.2元,失业保险需要缴纳月缴费标准差额每月3.41元。
问:
灵活就业人员已按2024年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缴纳7月和8月社会保险费的,是否需要调整基数和补收差额?补收差额是多少?
有需要按照2025年度缴费基数上限缴纳2025年7、8月费款的,可以调整。个人应在2025年10月内到所属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重新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并在2025年10月-12月内通过银行批量扣款或自主缴费渠道完成差额缴纳。养老保险需要缴纳月缴费标准差额每月105.6元,失业保险需要缴纳月缴费标准差额每月5.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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