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人人羡慕的数字,放在梅艳芳妈妈梅妈口中,却成了“不够花”的理由,她一次次对簿公堂,试图撕开女儿生前亲手设计的遗产安排,想要直接掌握整笔遗产,这场风波在梅艳芳离世18年后,如今仍旧余波未平,事情是怎么发展的?背后还有什么我们没看透的真相?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梅艳芳从街头卖艺一路闯进了香港娱乐圈的高光时刻,被封为时代的传奇,就在她最辉煌的时候,她其实背负着一个沉重的家庭:无父亲,母亲和兄妹相依为命,仅靠卖唱维持生计,她为家庭付出了一切,甚至用“养家糊口”换取了外界对她“孝顺女儿”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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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当她在2003年,“香港女儿”梅艳芳因子宫颈癌去世,年仅40岁,当年她走得仓促,人生谢幕得悲壮,但留下的遗产信托却注定是一场持久的风波,2003年带着遗憾离开后,这份亲情似乎被冲进了泥潭,成了“钱”的奴隶。

生前,梅艳芳的努力和天赋成就了她的璀璨星途,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传奇,她挣钱养家,几十年的风雨拼搏,演艺事业之外,她还为家人付出了不少,在她眼中,母亲梅妈作为家中长辈,享清福是应当的,但对于手握财富后的发挥权,却带着现代女性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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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核心思想不仅是照顾母亲未来的生活,更在于限制挥霍和浪费,就是一切按规矩走,该拿多少拿多少,这笔资产永远归基金会管理,用来保证可持续的开支,但是,根据媒体的报道,梅妈显然对这种“每月给,受限制取”的安排很不满。

她先是指责信托基金的条款过于苛刻,之后状告梅艳芳生前律师有问题,接着又试图挑战遗嘱本身的法律效力,别人是争家产,她则是争掌控权,每次都要求抹掉基金这个中间环节,直接把属于梅艳芳的一切转到她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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