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崇州市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
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
日前,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防消联勤专项巡查小组对位于
崇州市羊马街道羊安北路82号的便捷连锁超市
开展消防安全巡查
现场发现该超市存在灭火器周边堆杂物、
安全出口标识不达标等5项消防安全隐患
巡查人员已要求超市负责人
立即自查自纠并按期完成整改
巡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消防安全隐患
1
灭火器周边放置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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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2
安全出口标识配置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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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灭火器每月巡查记录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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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部分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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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
位于大门顶棚处电气线路裸露在外,
未进行穿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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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巡查人员当场要求超市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按期完成整改,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火灾风险防控能力。
下一步,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指导并推动社会单位不断提升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为辖区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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