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崇州市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

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

日前,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防消联勤专项巡查小组对位于

崇州市羊马街道羊安北路82号的便捷连锁超市

开展消防安全巡查

现场发现该超市存在灭火器周边堆杂物、

安全出口标识不达标等5项消防安全隐患

巡查人员已要求超市负责人

立即自查自纠并按期完成整改

巡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消防安全隐患

1

灭火器周边放置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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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2

安全出口标识配置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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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灭火器每月巡查记录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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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部分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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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

位于大门顶棚处电气线路裸露在外,

未进行穿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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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巡查人员当场要求超市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按期完成整改,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火灾风险防控能力。

下一步,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指导并推动社会单位不断提升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为辖区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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