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及时新鲜服务快乐

眉山新鲜事儿 就从这里开始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尽管交警蜀黍百般强调

但还是有个别司机存有侥幸心理

无视交通安全

酒后开车上路

顶不住喝酒过后的困意

直接在车里睡着了

目前

驾驶员张某因危险驾驶罪

已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

7月10日凌晨,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黑色小车驾驶人疑似喝了酒,一路开车都是歪歪扭扭的,随后停在路边睡着了。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哎,醒醒

啊?

车怎么停在这里了?

这是车上么?

那你以为是床啊?

我睡着了~

民警来到现场后,发现车辆还在运行状态,立即敲开车门将车辆熄火,拉开门的瞬间,车内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面而来。“你好,醒一醒……”民警不断地呼喊着驾驶员张某,他才睡眼蒙眬地醒来,随后跟着民警节奏做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01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作进一步抽血鉴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驾驶员张某交代,事发前他喝了三场酒,全然不知道什么情况。当晚6时许,他和朋友在嘉南大道某火锅店吃饭,期间喝了5瓶啤酒;晚上8时许,转场到附近某KTV喝酒,期间又喝了5瓶啤酒。随后,想到自己放在附近洗车场的车,觉得家就在附近便开车回家。回家的路上觉得自己有点饿,大约凌晨1时许,将车辆开到附近某夜宵店门口吃宵夜,期间又喝了2瓶啤酒,吃完后就准备开车回家,但是路上感觉很疲惫,于是靠边停车睡着了,直到被交警叫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吃宵夜 喝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吃完宵夜 驾车离开

经检测

张某的血检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19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依法处罚

犯罪嫌疑人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仁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交通安全

容不得一丝马虎

思想上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上述典型案例

再次给屏幕前的你敲响警钟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来源:仁寿公安

本文部分图片、文字及观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人获得需要的咨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