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市2025“诗歌与少年”主题诗歌征稿活动安排,大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大理市教育体育局、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市作家协会近期面向全市中小学公开征集以“风花雪月,乡愁大理”为主题的“大理市2025‘诗歌与少年’主题诗歌征集活动,共征集到诗歌作品340篇(组)。
10月11日,活动主办方邀请专家组,严格按照“作品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体裁仅限现代诗、古体诗、散文诗,其他体裁暂不参与;紧扣“风花雪月,乡愁大理”主题,内容积极向上、立意新颖,充分展现大理青少年追寻梦想、热爱生活、热爱家乡、坚持奋斗的精神面貌”等要求,秉持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对符合要求的投稿作品进行了评审。
评审通过初评、复评、终评,共产生一等奖8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40名,优秀指导教师奖15名(具体获奖名单附后)。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优秀指导教师
姓名
学校
苏文九
上关镇青索完小
代琪
下关九小
金铃敏
下关七小
朱彩艳
大理一中
曹琦文
大理一中
李白玉
下关三小
杨序池
下关七小
赵庆桃
下关九小
张红梅
下关六小
吴孟源
下关二小
罗琳非
下关二小
吴润
下关一小
周璐
下关七小
张红梅
下关六小
胡洪翔
下关九小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评选结果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作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0872-2312406
来源:苍洱文苑
编辑:杨润婷
值周:胡亚玲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七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噪声排放、声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第三十八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使用、维护噪声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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