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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明确了四方责任。第二条明确规定,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落实健康教育、卫生设施改善、环境整洁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求”。综合日常监督、分析研判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蓬江区教育局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执法行动,共对2所学校、9间托管机构和4间托幼机构给予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执法重点一:清积水

在执法过程中,反复强调清积水是重点工作,但部分教育机构仍然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清理积水,被当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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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重点二:清理孳生地

执法人员全面检查卫生死角、积水容器、花盆托盘、水培植物容器、沉沙井等蚊虫孳生地,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全面清理,严格落实落细基孔肯雅热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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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发现的问题,区教育局已责令相关机构立即采取严格措施:加强校内外环境,特别是有新增病例的单位,要全面落实连续3天的全域饱和式消杀,将蚊媒密度控制至安全水平;落实杂物清理与绿植低矮化、疏离化修剪;彻底清除各类积水和卫生死角;并加强师生健康跟踪管理。

蓬江区教育局再次郑重提醒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务必切实履行蚊媒防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重点清理各类积水和卫生死角,完善防蚊灭蚊机制。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持续以执法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推动“四方责任”全面压实、常态长效。

编辑 | 蓬江发布编辑部

来源 | 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