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在海外设信托多年,自以为万无一失、完全隔离。

可没想到一念之差,未按披露令完整披露资产——最终被香港法官裁定穿透信托、任命接管人。

看完香港高院的判决书,有两个关键细节:

细节一不披露就被接管。

恒大被清盘后,香港法院担心许家印转移或隐藏资产,于2024年6月签发全球冻结令,上限约77亿美元。

同时加上披露令:要求7日内提交完整资产清单——不止香港本地,还包括境外、信托、以及他人代持的资产。

许家印的香港代理律师解释称:许先生在内地被羁押,无法讨论资产,这是内地律师转告的信息。

法官不采纳:

这属于传闻证据(指当事人在法庭上转述他人所说或所见、并用来证明其中事实真伪的陈述,因非亲身感知且难以交叉询问,通常不得作为证据),来源未具名、无任何书面证明;

既然你(香港律师)能授权签宣誓书、递交抗辩,为何不能同时做资产披露?

结论:披露义务未履行,冻结令无法执行监管。

于是法院动用衡平法下的最后一招——任命恒大清盘人出任接管人,让他们去拿本应由许家印披露的信息。

细节二:不只击穿一个信托

这次被接管的,不是许家印个人名下资产,而是整张与许家印有实质相关的离岸公司/信托网络。

判决书第一页写得很清楚:除了第一被告许家印,还包括夏海钧(恒大集团前首席执行官/总裁、执行董事)、潘大荣(恒大集团前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丁玉梅(许的前妻),以及多家离岸公司(如 Xin Xin (BVI)、Yaohua Limited、Even Honour Holdings 等)。

法院援引查布拉原则:即便资产记在第三者名下,只要有充分理由相信受被告实质控制或代为持有,法院照样可以冻结、调查、接管。

判决第55–60段将相关公司界定为“与许家印有关联的公司”,并指出这些离岸公司与信托的资产实质上受其控制。

这一次的接管,不是单点穿透某一只信托,而是将与许家印实质相关的离岸公司与信托网络纳入可执行范围。

法院任命清盘人出任接管人,有权进入相关公司、信托与账户,开展识别、调查与控制,让此前的全球冻结令真正“查得到、管得住”。

接下来会怎样?

短期:接管人将向银行、信托机构与离岸注册代理发出调查与控制指示,并通过境外协助令推动跨境取证与执行;全球冻结令继续有效。

中期:围绕约60亿美元的追讨主线持续推进,实际回收取决于各法域协作与资产可执行性。

长期:接管不等于没收。任何资产处置与分配仍需后续法院命令与程序审理。

一句话:不披露,就会被穿透;能否追回,要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