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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江西瑞昌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媒体报道“一男孩在幼儿园被戳伤致左眼失明”。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4年11月18日下午,瑞昌市民办睿童幼儿园幼儿付某左眼被同学朱某误伤,老师发现后对伤处进行了初步处理。离园时,老师向双方家长说明情况。回家后,付某左眼不适,母亲魏某将其送瑞昌市人民医院初诊。当晚,园方、朱某家长、付某家长将其转送上海检查、治疗。19日,付某在复旦大学眼鼻喉专科医院进行第一次手术。

11月29日,瑞昌市教育局组织园方、双方监护人进行第一次调解,并达成初次书面协议,园方将约定的27万余元支付到位,后期费用再行商定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025年1月2日,付某赴上海进行第二次手术。术前,入院检查诊断书显示付某左眼视力矫正后为0.4+。术后,付某一直在康复治疗中。

事发以来,瑞昌市教育局等部门先后组织了多轮调解,形成初步调处意见。下一步,教育局等部门将继续加强协调,推动调处意见落实,并支持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与监督。

据新京报报道,江西瑞昌一家长称,孩子在幼儿园被同学戳伤眼球致左眼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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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母亲魏女士称,“幼儿园老师看着眼睛房水流出来,反而给我孩子的眼睛擦猪油消肿,结果里面全部都感染了,我的孩子当场失明”。

事发后魏女士与园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园方向魏女士支付了医药费约27万元,但孩子治疗仍需要多次手术,后续医疗费用面临难题。

来源:瑞昌育人、新京报

编辑:马啸楠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