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码狂飙夺三命,威胁家属求轻判?景德镇案终审将至引众怒…

江西景德镇 “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 的终审倒计时,让全网再度攥紧了拳头。距离 10 月 20 日审限期不足十日,肇事方在案发一年后不仅毫无悔意,反而以 “灭你家三族” 的死亡威胁逼迫受害人家属让步,这种嚣张行径彻底点燃了公众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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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始于 2024 年 10 月 2 日傍晚的昌江大道。20 岁的廖某宇驾驶特斯拉轿车与女友争吵后情绪失控,在限速 40km/h 的闹市区,将车速飙升至 129km/h。当同车女友尖叫 “慢点,前面有人” 时,他却踩死油门,径直撞向正在过马路的胡某一家三口。

31 岁的胡某、30 岁的妻子王某,连同差 7 天满周岁的婴儿,瞬间倒在血泊中,再也没能赴约奶奶准备的可乐鸡翅与全家福拍摄计划。交警勘查确认,廖某宇排除酒驾毒驾,负事故全部责任,但车载记录仪显示,撞击前 10 秒刹车灯始终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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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齿冷的是肇事方的后续行径。廖某宇的父亲轻描淡写将惨案归为 “意外”,甚至冷血宣称 “再加上几条人命也没事”。当 80 万赔偿换谅解的提议被拒后,受害人家属胡女士持续收到死亡威胁,从案发至今未得一句道歉。

今年 4 月的庭审上,廖某宇承认踩满油门,却辩称 “头脑发蒙”“没看到行人”,检方当即以同车女友证词戳穿其谎言,而旁听的肇事方父母全程态度傲慢,未流露半分歉意。

这场惨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罪名认定的天壤之别。检察院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批捕,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此罪最高可判死刑;而廖某宇仅承认 “交通肇事罪”,量刑最高不过七年。

法律博主 “梅姐说法” 分析指出,廖某宇在人员密集的闹市区故意飙车,对危害公共安全持放任态度,其行为与放火、决水等危险行为具有同等危害性,完全符合前者的构成要件。肇事方的威胁本质一目了然:妄图逼迫家属放弃追责,为 “换罪轻判” 铺路。

但他们低估了受害者家属讨公道的决心。10 月 9 日,胡女士对着孙子的照片度过其 2 岁生日 —— 去年此时,孩子还未满周岁便已离世。“一闭眼就看见儿子儿媳喊救命,我活着就是为了讨说法。” 胡女士的泣诉道出绝望中的坚守,威胁反而让她更坚定要求 “死刑立即执行” 的诉求。

此案早已超越普通交通事故的范畴:129km/h 的车速是对生命的漠视,家属的威胁是对底线的践踏。正如网友所言:“若如此尚能轻判,谁还敢走在马路上?” 从警方最初以交通肇事罪刑拘,到检察院变更罪名批捕,案件的推进见证着司法对民意的回应。

10 月 20 日的审限期日益临近,胡家阳台上那张未拍成的全家福,正等待法律给出答案。当生命被狂飙的车速碾碎,当悲痛遭遇冷血的威胁,公众期待的不仅是对个体的严惩,更是对 “开车即握生死权” 的敬畏重申。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能在威胁面前低头,更不能让三条逝去的生命,换不来一句真诚的忏悔与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