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等,芜湖友通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芜环﹝南﹞罚﹝2025﹞7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芜湖友通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2、未按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

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十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据天眼查信息,芜湖友通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一家以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许孝文。

来源:信用芜湖、天眼查